售楼员出歪招避“限购” 外地购房者陷购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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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1-13
新房导购:又到年底,不少在外工作的老乡回汉看房,而按照我市限购令,在汉没有纳税或社保证明者不能在汉买房,而最近有多家楼盘售楼员出歪招,忽悠外
又到年底,不少在外工作的老乡回汉看房,而按照我市“限购令”,在汉没有纳税或社保证明者不能在汉买房,而最近有多家楼盘售楼员出歪招,忽悠外地购房者规避“限购”,产生购房纠纷。昨日市房管局有关人士提醒外地购房者,在购房前一定要弄清楚自己是否被“限购”,不要听信个别售楼员支的歪招。
在深圳工作的荆州人陈女士回汉时,在汉口三环附近一楼盘看房。售楼员对她说,其是荆州户口,可在汉买房。陈女士交了60多万元首付款。回到深圳后咨询律师才知道,非武汉户籍在汉买房必须提供1年在汉纳税或社保证明,而陈女士没有,她赶紧要求开发商退房,而开发商却拒不退房。
在汉阳“四新片区”交了1万元定金的朱先生也碰到类似“退房难”问题。他在不太清楚是不是武汉户口的情况下,就在售楼员劝说下交了定金,交完后发现自己被“限购”,想退定金,拖了一个多月都没解决。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近期发现部分销售楼盘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开发商试图通过造假规避“限购”,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些交了定金的购房者被“限购”后,开发商迟迟不退定金,有的甚至扣除违约金或不予返还等。
对此,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说,外地购房者下定金、付首付前一定要弄清楚是否有购房资格,不要轻信售楼员的“种种办法”可以规避“限购”。房管部门一旦发现开发商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将暂停其网上签约,也就是说交了房款以后是办不了房产证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如果是开发商作假,由开发商承担;如果是购房人作假,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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