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部分合资购房准夫妻难享首套房优惠
相关专题:购房专题 发布时间:2012-02-14
新房导购:楚天都市报讯国税总局近日明确表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的共

楚天都市报讯国税总局近日明确表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对于一些准备合资购买婚房的准夫妻,可能有点麻烦。
  
  记者咨询武汉市地税局获悉,武汉此前一直执行“与已购房人共购房,不享首套房优惠”政策。
  
  但此前多家外地媒体报道:首次购房者与有购房纪录者共同购房,却无法享受首套房优惠,这是否对共同购房者中的首次置业者不太公平?
  
  因此,国税总局近日再次明确强调上述细则。这意味着A和B共同出资购房,若A是首次购房,而B已经是第二套房,则A、B两人都不能享受首套房税率优惠。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面积在90平方及以下的住房,首套房契税税率为1%、二套房税率为3%;90平方以上的住房,首套房税率为1。5%、二套房税率为3%。
  
  以1套单价1万元/平方米,面积100平方米的房产为例,首套房应缴契税为1。5万元,而二套房应缴3万元。
  
  21世纪不动产金融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共同出资购房一般多出现于家庭成员之间,尤其是共同出资购买婚房的准夫妻。对比万元左右的税金差异和房产本身的价值,大部分共同出资的准夫妻,一般还是倾向于成为房产的共同所有人。

本文转载目的是让更多的网友分享该信息。该文中所有内容仅代表信息原创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平台的观点,所有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图文视频来自网络,该文中所有图文、视频不作为商业用途,如本文无意中侵犯了某方知识产权,请告知我们删除处理。联系电话15313206870(微信)、为避免电话不通,请同一时间发送至523138820@qq.com邮箱,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本文标签: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

家装馆

  • 灯饰
  • 浴室柜
  • 烹饪锅具
  • 席梦思
  • 水龙头
  • 热水器
  • 花洒
  • 家用家具
  • 地毯地垫
  • 插座开关
  • 置物架
  • 毛巾杆

精品楼盘

更多>>土地信息

万昌迎恩府 [普通住宅]
浙江/绍兴/越城区
元/平方米
嘉舟御河湾 [普通住宅]
浙江/绍兴/越城区
12000元/平方米
景瑞上府 [普通住宅]
浙江/绍兴/镜湖新区
元/平方米

活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