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售楼部的大姐大在我们企划部打电话回去,问道:“刘兰亭在不在?”咦?来了新同事?我怎么不知?大姐大笑说,现在我是蔡巴黎呀。原来售楼部现在流行用自己买的楼名来做自己的花名呢。她们一个买的是××兰亭,一个是巴黎××。
这里的人收入不很高,商品房价格不很低,放眼看去,身边的人却个个买得起房子,公司主力员工30岁上下正值购房年龄,于是有了张豪门豪门××、朱听涛听涛×
×等等一干人,编排出许许多多的买房故事。
“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售楼小姐口袋里的银子,往往供不起自己卖的那个档次的楼,卖楼又练就了一双千挑万剔的法眼,买房时就很痛苦。刘兰亭就痛苦了两年半。双休日、逢年过节,一个个楼盘跑,一次次摇头。最后看了××兰亭,还是摇头。虽说刘兰亭颇显屡败屡战之大无畏精神,男朋友受不了了,男人怕购物,这旷日持久的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实在不堪憔悴了呀,下了通牒说,要么买兰亭,要么拜拜。刘兰亭和男朋友感情相当好,郁闷了好几日,在未来的老公和心目中的理想家园之间苦苦挣扎,眼看一场持续了三年的爱情就要梦断兰亭。男朋友当机立断,偷偷抱了钞票,冲到××兰亭,交了首期。
刘兰亭知道后哭得肝肠寸断,死活要分手。苦劝无用,男朋友红了眼圈,掏出本东西说,分就分吧,这个就给你了。兰亭一看,购房合同呀,业主只签了一个人的名字,就是刘兰亭的本名。刘兰亭当即感动得要命,觉得有个对自己这么好的人,住草屋狗窝也值了,况且××兰亭比草屋狗窝不知好了多少倍,从此回心转意,欢欢喜喜只等着交房结婚了。
我的故事和兰亭正好相反。我买了××小区,准确地说,是嫁给了××小区。房子买了一年多,可是除了坐车经过时的惊鸿一瞥,至今没有过亲密接触。当时的BF男友,现在的老公决定买它时,除了小区的大致方位比较偏之外一无所知。他用的是很傻瓜的逻辑:那么多同事都去看了,看得很仔细,同事们又不比我笨,所以即使我去看了也做不出什么更高明的决定,所以他们说可以买,那就是可以买了。当时老公也征求过我这个业内人士的意见,我也用了很傻瓜的逻辑:如果以后我不嫁他,他买的只是他的房子,我的意见就多余了;如果以后嫁给他,这房子我不花钱就好比捡来的,捡来的东西我有权利挑剔吗?没有,所以我没意见。
事实证明两个傻人还是有傻福的,当初边远的地段建设得越来越美,地价也越来越高,小区的对面还开了个沃尔玛,我们也结了婚,欢欢喜喜地只等交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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