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随着各省市地方“两会”的相继召开,涨工资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就连“趴”了近两年的最低工资也有了松动的迹象。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后,北京、重庆、东莞、上海等也纷纷表示已具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
乍看这则消息,颇有些小兴奋。好歹提高工资标准关系到切身利益,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不是。高兴之余,面对国内日益抬头的通胀趋势,涨工资就能包治百病吗?我看未必。
笔者认为,以涨工资的方式妄图来解决国内通胀问题无异于饮鸩止渴!
首先,经济的发展和运行有它内在的规律。万事万物都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经济同样不可能独善其身。纵观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经济运行的变化,中国经济运行规律的周期性波动一般为10年左右,大抵分为三个阶段:1979-1992,1992-2001,2001-2012。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变化又是在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形成的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每一阶段基本遵循着“经济过热——治理整顿——平稳运行”的规律。而对于客观存在的经济运行规律,只能通过宏观调控,而不是主观抑制。
其次,某种程度上说,最低工资标准是“被上调”。 有专家表示,各地具备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具备什么条件?一方面是国库充裕,财政有余力;另一方面是用工需求大,招工太难。随着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深入,那种网罗廉价劳动力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再占主导,高科技、创新型、集约化、走内涵发展的路子正逐渐深入人心。既然劳动力出现卖方市场,倒不如变被动为主动,顺势而为地提高用工的薪酬待遇。故此,这种“被上调”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
再次,国家有能力掌控经济大局,抑制通胀妙招频出。当前,从内部看,有日益上升的资源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导致的通货膨胀迹象;从外部看,国际经济形势仍不容乐观,美元贬值和不断涌入的热钱形成高压之势。其一,要防止热钱进入加剧通胀,必须保持人民币适度升值。人民币升值能有效抑制热钱是毋庸置疑的,同时还有两个作用:一是增加进口,减少出口,无形中也增加了关税;二是促使中国产品出口结构往高附加值方面发展。出口萎缩,小企业倒闭,既是目前政策的成果,更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了空间,正所谓一箭双雕的妙举。其二,通过紧缩货币政策,可以抑制金融、资产类的投资,使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转换趋缓,产品或原材料更多的流向流通领域而非市场,从而抑制通胀。
对此,通过回顾历史,确有足够的经验教训。依稀记得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由于通货膨胀老虎出笼,物价飞涨,出现了罕见的银行实际负利率和保值贴补率,一度成为中国经济界的笑柄。严重的通货膨胀直接导致部分大型国企纷纷折戟沉沙,无以为继,损失惨重,只有通过减员增效这一下策来度过难关。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由于我国还未加入世贸组织,并未对中国内地其他地区的经济造成比较大的影响,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隔岸观火也着实积累了大量应对危机的宝贵经验。
必须承认,在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现阶段,各阶层贫富分化日趋严重,财富的集聚呈现马太效应(既得利益者富的人越来越富,弱势群体穷的人越来越穷),甚至出现了一部分食利阶层。好在这一现象已引起了中央决策层的足够重视,如本届政府大打“农村牌”,对“三农”问题倾注了前所未有的精力;东北振兴计划;加快西部大开发等等,从经济史的角度看,均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措施。
通俗地说,涨工资只是将“取之于民”的财税收入再“用之于民”,通过“反哺”吐出大量税收加快社会福利建设,提高广大民众的收入水平,此举不过是政府抑制通胀组合政策之一——扩大内需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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