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新规 试点限房价限地价方式‎
相关专题:全国楼市 发布时间:2011-01-03
新房导购:对于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北京市国土局副局长曾赞荣解释,今后将投标价款

对于“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北京市国土局副局长曾赞荣解释,今后将投标价款、付款进度、开发建设周期、政策性住房建设条件、土地节约集约程度、企业资质、财务状况、以往出让合同履约情况、参与建设的政策性住房规模、近期拿地情况和对未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承诺等因素,作为评标条件。投标中的价格因素将进一步弱化,其所占分值由50分降低到25分,最终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受让人。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副主任叶向忠介绍,为保证评标公平公正,评标专家将从专家库中由电脑随机抽取,且在评标前10分钟才能抽取。评标现场屏蔽手机信号,全程录像做证据,并邀公证及纪检监察人员监督。

为了防止一家企业过多拿地、囤地、抬高价格,北京市还将对企业通过土地交易市场取得的商品住宅用地规模进行限制,原则上6个月内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拿地规模不得超过40万建筑平方米,其他企业拿地规模不得超过20万建筑平方米。

我爱我家副总经理胡景晖认为,北京的土地出让新政从土地的根源上解决了高房价的问题,对于稳定市场价格,打击炒高房价的买家起到非常大的作用。这个政策的执行,会使接下来的北京市场上出现很多低总价的廉租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这对于平抑房价,稳定市场会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而刚刚出台的土地出让新规被迅速付诸实践。

16日上午,北京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挂出9宗土地出让公告,其中8宗为住宅土地,一宗为公建为主、混合住宅土地。曾赞荣透露,9宗地中,有5宗采取了综合评标的招标方式,2宗采取了不设评标委员会的价高者得招标方式。此外,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起步区6号地居住项目则采取了“限房价、竞地价”的挂牌方式,成为北京市第一宗明确定位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并采取“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的项目。

在开发商看来,这一做法却有违市场规律。此前,SOHO中国[4.411.85%]董事长潘石屹就曾表示,“房价最低、地价最高者中标”的方式不好,“会把市场机制的供求关系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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