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在昨天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略带愤怒地表示,国企进入楼市非导致高房价的决定性因素,其实他们也在受“夹板气”。此前,在回应公众对央企争抢“地王”的质疑中,国资委新闻发言杜渊泉人也作了一个意味深长的说明:“央企除了商品房开发外,还承担了国家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中的任务”。他举例:冶金科工、中房、保利和招商局等央企,今年规划和在建的保障性住房面积超过了2000万平方米。
2000万平方米是个什么概念?就是说,这批配建的保障房如果以每户平均60平方米的标准安置,将会为33万户低收入人群解决了住房困难。这样的好事,如果在央企拍地之前就向社会公开,也不至于遭致是次社会舆论的一边倒批评。可见,在举槌拍卖的同时,向公众公开保障房的配建计划同样有助于为央企的“正名”。这样的“正名”可能比熊局长的愤怒更能让公众接受。
那么,央企为什么不事先公开这样的好事?是央企情愿当“无名英雄”?这个问题不好猜测,但起码可以表明,这些保障性住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许多“不确定性”。比如,配建部分的保障房盖成什么样的标准?是在所拍地段的哪个分区选择建设?成本价和销售价由谁说了算?是由地方政府回购还是由竞得方作为资产处置?由于住宅开发需要一定周期,这些敏感问题可能都会随着地价和房价的变化,而出现“当时不便公开”的情况。
以中信所拍的北京大兴亦庄“地王”为例,计划配建8万平方米限价房和2万平方米公租房,这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配建计划,里面不仅包含了不同的保障房建设模式,也包含着不同的资产和分配模式。如果竞得人不在事先公开这方面的详细信息,有可能就连专业人士都难以搞懂,那么还何谈让排队轮候的居民掌握实情?
可见,这样的配建计划,除了当地政府应在拍卖土地时就将“附加条件”公之于众外,也需要央企通过自己的官方网站或媒体晒一晒这些计划。这样的好处是,可将双方早先约定的配建计划相互加以“印证”。如此信息公开,同样可避免央企在项目完成后不受“不白之冤”。否则,只能说,有些央企在竞拍“地王”前就有更改计划的“嫌疑”。
要知道,在商品房的地块里配建保障房是件好事。一方面可实现不同住房人群的居住融合,不至于形成因保障房独立开发造成的“郊区化”现象。另外,大面积配建也有助于政府和竞得人进行管理,同样可让那些低收入人群享受到高质量的物业管理。如果信息不透明,就有可能使原来承诺的配建计划“口不对心”,并随着地价和房价波动而发生“事过境迁”。难怪,许多无法得到配建信息的居民,怀疑是央企留有一手,今后将部分房源定向分配给内部员工。
其实,国资委根本没必要呼吁全国人大明确国企的定位。因为仅就房地产开发领域而言,本来就有商品房和保障房两种不同的功能。如果央企是在开发商品房,自然应定位为“经济组织”,如果是在承担保障性住房的开发任务,自然就在承担“社会公共服务组织”的角色。这一点,民营企业在配建方面同样没“奶酪”可吃。况且,作为央企更不能在住房问题上与民争利,甚至充当高房价的“哄抬者”。
如果偏要说房地产的利益格局是在分化和遭遇挑战,这也与央企以往在住房问题上的社会观念薄弱有关。实际上,建好保障性住房就是央企承担公共责任的最好体现。这里面,除了不能有“投机性”外,同样不能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倘若央企能带头公开保障房配建计划,不仅可以让轮候的居民按图索骥,还可带头推动保障房的全部信息公开。同样,也有利于央企摆脱“地王”的阴影。这比国资委替自己的属下“辩解”或许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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