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湾回迁户3月2日起将选房
相关专题:购房专题 发布时间:2011-01-02
新房导购:记者从负责哈市道里区清河湾棚户区回迁安置有关部门了解到,清河湾棚改回迁安置工作即

记者从负责哈市道里区清河湾棚户区回迁安置有关部门了解到,清河湾棚改回迁安置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原地回迁要求,回迁的5662户将全部原地安置,目前回迁项目规划已完成,回迁楼房有多层和高层40余栋,自选房号时间定于3月2日至14日。

据介绍,清河湾小区是哈市2008年启动的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南起京哈铁路线,北至埃德蒙顿路,东起乡政街,西至规划武威路。 根据要求,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及桥梁工程、排水工程、拆迁及安置工程等,其中规划建设道路2条,桥梁3座,回迁安置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67.41万平方米。

据介绍,回迁小区内分别新建雨水和污水管线,生活污水将排入污水处理厂,雨水将排进何家沟;健身设施包括跑步机、扭腰机、单双杠等;路灯光源采用高压钠灯及节能灯,节能可达30%以上。

自选房号地点:清河湾小区D03、D14号楼(天合街新华小学对面)。

须携带的材料:《拆迁补偿协议书》原件,《搬迁验收单》原件,须交款居民携带交款收据,《回迁安置选号表》原件,被拆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名章(扁方型胶皮)。被拆迁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自选房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选。代选人应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携带手续不全,不能参加公开自选房号。

自选房号程序:进入预选室,对被拆迁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被拆迁人根据图纸预选房源;由专人带入主选室,根据图纸按本人安置户型自行选层定号,并在图纸上加盖名章后,工作人员出具《新房确认单》。如被拆迁人未能按时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选,将由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代选;到号不等继续往下选;未参加选号者,后果自负。为保证现场秩序,每张《回迁安置选号表》最多可进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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