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房管热线共接到878个咨询、投诉电话,郑州房地产网“局长信箱”收到75封电子邮件,投诉类案件均已转交有关部门解决。上周选取的典型案例也是一起和房子有关的纠纷,业主投诉称,开发商盖的房子还是个大工地,不符合交房条件就强制业主收房。 □今报记者 王献军
【典型案例】
“工地”小区强制业主收房
郑州市民张先生等多位业主投诉,郑东新区福泽门小区还不具备交房条件,开发商就强制业主收房。该小区位于中州大道和商鼎路交叉口,由河南博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据业主讲,当初购房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09年12月31日。交房时间到来前一个星期,小区数百户业主都收到了《入伙通知书》,通知12月31日交房,但“由于收房的人比较多,请业主接电话通知,并按1.38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半年的物业费”。
很多兴奋的业主趁着元旦假期赶到小区看房子,却发现小区还是一个“大工地”:不通水电,院子没有大门,不仅没有绿化,而且地面也没有硬化。
一开始,开发商态度还比较好,承诺抓紧时间解决问题,后来去问的业主多了,开发商干脆不管了,就撂下一句话:“有啥事儿给我们的律师讲。”业主们希望能得到房管局的帮助。
【调查处理】
开发商承诺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
接到业主投诉后,郑州市房管局郑东新区直属分局及时派人到福泽门小区,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发现业主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根据《郑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1月22日,郑东新区直属分局向福泽门小区开发商博澳置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该公司15日内补办验收手续,并承担对业主的违约责任。
博澳置业表示,认可《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并向直属分局递交了情况汇报说明,承诺积极进行整改,在业主反映的问题解决完之前,不予收取物业费,并承担对业主的违约责任,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
【重点提醒】
验房、领钥匙,这些问题要注意
开发商通知要交房,购房者赶快跑去签字领钥匙,稀里糊涂收了房,装修入住时才发现,房子存在不少质量问题。那么业主如何验房、领钥匙?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验收房屋时,业主要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和书面整改意见,与开发商协商并得到整改的书面承诺后,再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并领取钥匙。
收房时,要注意审核开发商“两书一表”是否齐全。其中,“两书”指《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果开发商手续不完整,购房者有权拒绝签字,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另外,交纳物业费不是验房的必要条件。遇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以此为条件不让验房的,购房者可向郑州市房管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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