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适房小区为啥还会停豪车?
新华社记者叶前 詹奕嘉
面向社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竟停有雷克萨斯、奔驰、奥迪等名牌汽车,近日深圳一经适房小区陷入“豪车门”,部分业主被怀疑“开奔驰领经适房”,这一现象再一次将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执行和落实问题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专家建议,对经适房政策的落实应加强事前监管和事后追责。
经适房“怪象”:地下停豪车 网上有出租
位于深圳南山区的桃源村三期,是深圳市于2007年推出的面向社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季刚透露,桃源村三期共推出住房2760套,主力户型为60平方米至90平方米,均价约4800元,相比深圳中心城区动辄每平方米三四万元的房价,可以说相当“经济适用”。因此,这一批经济适用房在2009年1月开盘后,很快告罄。
然而,住着低收入群体的桃源三期地下车库内却停了不少价值不菲的豪华名车。9日上午,记者驱车在桃源村三期地下车库查看,大概有七八十辆车停在里面,其中有3辆雷克萨斯、2辆奔驰、1辆沃尔沃、1辆汉兰达、2辆本田雅阁、3辆皇冠、2辆奥迪、1辆标致汽车。这些车市价均在20万元以上,其中有些豪华轿车的市价超过百万元。但按照2007年度深圳保障性住房租售通告的规定,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能超过28万元。
业主肖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没车,平时不去车库,但早就知道有豪华车停在车库的情况。“肯定有问题,像我们这些中低收入者怎么可能有钱买那么贵的汽车?”他建议,最好有关部门按车牌进行一次摸查,看看这些豪车到底是不是经济适用房业主的。
桃源三期令人感到奇怪的现象不仅于此。记者在深圳租房网等多家网站上看到,至少有4户桃源三期的住房在寻租。现居桃源三期一栋楼盘28层的租客王先生告诉记者,这套房子70平方米、两室一厅,去年8月租到手,自己住着其中一个大房,还有一间小房空置,“知道国家政策不允许经济适用房在5年内就出租,但是私下还是可以协商,反正业主证件、合同都齐全,自己也不担心。”
房管部门:购经适房“九查九核”
“我不能排除车库停放的豪车是业主的,但有两种情况也不容忽视。”季刚说,一是桃源三期的停车场是免费的,可能有周边小区的业主为了节省停车费把车停到这里;二是有的业主职业就是司机,有时候会将老板的车停到小区里。“关于车库停名车的问题,去年管理处也接到过类似的投诉,监察局也派人来调查过。”
面对经适房车库停豪车的质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处长袁以立表示,2007年这期保障性住房售租工作采取了“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审核模式,终审环节更是“九查九核”,对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残疾等级及优抚对象等情况均进行审查核实。
袁以立说,有关部门对经济适用房购买资质的审核非常严格,为了解申请人的证券情况,专门和证监会沟通,在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都进行查实。“对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拥有的车辆,住房和建设局与深圳市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了核实,并通过价格认证中心对每辆车的价值进行评估,将其作为家庭资产的一部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主任邝龙桂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5年内是肯定不能出租的,如果接到举报,而且能提供哪一套房子在出租,我们马上核实,如果举证属实,肯定要处理,该收回要收回。”
专家:完善经适房审查及纠错机制
10日下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了“经适房停名车”事件的调查结果,初步查明停在深圳桃源村三期经适房小区的12辆名车中,有一辆车的车主为经适房小区业主。
桃源村三期配套车位共1550个。根据物业管理部门的统计,长期过夜车辆大约是500辆。袁以立说,此前媒体报道在桃源村三期地下车库停有12辆名车,有3辆车的所有人为公司,9辆车为个人所有,其中有一辆车的车主为桃源村三期业主。登记信息显示,该车辆出厂日期为2002年,登记价为40余万元,于2009年底变更登记于现车主名下。
袁以立表示,深圳住建局将进一步核查该车车主有关信息,如果核查结果表明车主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住建局将根据《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在3个月内退出,并按市场指导价计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退房之日止的租金。
针对“去年监察局查实5台名车为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的报道,袁以立说,深圳住建局正在核实调查这一情况。“这5台车都是在2008年12月以后购置的,也就是购房合同签订后购置的,且价格都在12万元至20余万元。”
袁以立说,“从目前我们了解到的名车户主购车时间都在购房以后,暂无发现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就已购置的。”
近年来,全国各地经济适用房丑闻频出。从去年6月武汉的六连号到老河口的14连号,从北京大量经适房违规出租,到郑州的经适房用地上建别墅,再到南阳官办公司骗经适房项目建商品房。经适房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不断遭遇来自社会各界的争议和质疑。
长期从事住房政策研究的中山大学副教授朱亚鹏认为,经适房确实对缓解住房困难家庭,特别是“夹心层”住房这一基本社会保障起到积极作用,而且也是中国有关房屋管理政策从“房地产政策”走向“住房政策”的体现。但存在两个难以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一是权力寻租的空间大,易滋生腐败问题;二是难以保证出于公平目的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公平性。
从住房作为基本公务服务的角度出发,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是必要的,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朱亚鹏认为,要避免“开着奔驰领经济适用房”的现象,需要在资格审查方面加强监管,尤其是要增加透明度,让资格审查、摇号等过程晒在“阳光”下。
要防止“开着豪车领经适房”,更要完善纠错和问责机制。“目前,对于‘骗资格’的惩处仍然存在法律真空。”朱亚鹏建议,完善有关法规对经适房买卖过程中出现的舞弊和腐败行为问责到底,也要防止“领了经适房开豪车”的现象,对于被查出来不符合资格,以及违规转售和出租的,要给予相应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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