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刊登公告,宣布无偿收回位于汉口和武昌闹市区的9宗闲置土地,总面积近264亩。而令人惊奇的是,这批无偿收回的土地多是1992年、1993年经过批租取得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将花钱买来的土地硬是闲置了十七八年。
那么,这些土地为何闲置了这么多年?开发商为何不要了?无偿收回这些闲置土地,是否会对武汉房价产生影响?
闹市土地最长闲置18年
昨日,武汉是国土部门宣布无偿收回的9宗闲置土地,8宗位于汉口1宗在武昌,总面积达263.97亩。
根据公告,此次无偿收回面积最大的一宗,是武汉市九头鸟房地产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位于武昌区武珞路地块,用地面积为61.45亩。
其次,武汉市大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3年4月1日取得的位于江岸区三眼桥路地块,用地面积30.6亩。
其余7宗,均是位于汉口中心城区的地块,面积在20亩至30亩之间。
记者统计发现,这9宗地块闲置时间均长达十七八年。其中,闲置时间最长的1宗,是由武汉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9月19日取得的位于汉口江汉区一地块,毗邻中山大道万达广场,位于中山大道统一街以东、花楼街以西、民生路以南的24.15亩地块,闲置长达18年之久。
土地闲置不等于“晒地皮”
既然这些土地闲置了长达十七八年,现在又是一番什么状况呢?是不是被一圈围墙圈起来,里面野草丛生的荒芜着在“晒地皮”呢?
昨日,记者辗转踏访了位于汉口城区的4宗即将被收回的土地,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这4宗地没有1宗土地是荒芜的。相反,记者看到的倒是一栋栋的在住房屋。
昨日下午2时,记者来到汉口中山大道,寻找原先由武汉泰华实业取得的地块。在万达广场对面,记者寻找“位于统一街以东、花楼街以西、民生路以南”的地块,看到的却是一片四五层的多层房屋。由于紧挨着热闹的万达广场,这一片房屋的一二楼都是清一色的门面房,并没有看到16100平方米的一片大空地。
随后,记者又来到江汉区前进一路与民主街交会处,寻找武汉市盛源房地产开发股份公司即将被收回的13170平方米的闲置地块。在路口,记者看到的依然是一大片四五层高的楼房,也没有看到一大片荒芜的闲置空地。附近的前进街绍兴社区居委会人员反映,这几年也没有听说过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来开发土地。
紧接着,记者又来到江岸区三眼桥路和蔡锷路,寻找两大片闲置的土地,同样未果。那么,为何这几宗闲置的土地,并不是在荒芜地“晒地皮”呢?
对此,武汉市国土规划部门相关人士分析说,这些土地由于闲置已久,没有形成一片空地的原因,要么是当初就没有完成拆迁,要么是土地在闲置过程中又新建了房屋,所以导致开发商拿了十多年土地开发权被认定为土地闲置,而实际上土地并没有闲着。
开发商为何不要地了
这些土地为何闲置了长达十多年未开发,现在开发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花钱买的土地被政府无偿收回呢?是不是“囤地”过程中资金链出了问题而无力开发呢?“其实,说这9宗地是闲置土地不够准确的,因为很显然这9个开发商不是在‘囤地’。”昨日,武汉一长期研究土地政策的业内人士称,1993年前后,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是通过批租的形式拿到土地使用权。而在当时,土地批租的费用比较低,一般每平方米的地价不到100元,平均每亩地也就五六万元,即使拿到60亩地,也不过300万元。
首先,开发公司拿到批租的土地后,要自行负责地块的拆迁,才能真正取得开发权。而这一笔拆迁费用是不小的花费,并且实施难度大、拆迁时间长。也因此,不少土地的开发就因为拆迁难度大而搁置下来。并且,耽搁得越久,房屋的拆迁成本越高,开发公司的压力就越大。
对此,武汉国土规划局土地利用处负责人也证实,这些闲置的土地并非只是因为资金压力,有些是由于城市规划调整,导致开发项目迟迟难以审批。
第二,a地块率先通过批租拿到地,但由于拆迁影响开工推迟。这时,a地块背后的b地块也要开发,并且顺利建成。这时,a地块要开发必须要考虑与b地块的楼间距、采风、通风等因素,也使得a地块按照原建设方案难以审批,最终项目建设一再搁置。
第三,1999年之后,由于土地使用权采取公开出让,原先的开发商若想拿到土地使用权,要按照当年的土地价格补齐差价,也使得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大增。尤其是近年来,武汉闹市区土地成本达到几百万元每亩,是多年前拿地的100倍甚至数百倍,不少小规模的开发公司只好放弃。
第四,由于原先的开发公司改制或者倒闭,使得地块一再闲置至今。
“收地”影响房价甚微
那么,无偿收回9宗闲置土地,对武汉的房价会否产生影响?“收回这几宗闲置土地,对武汉的房价影响甚微。”常年在汉主持土地拍卖的知名拍卖师陈少湘分析说,去年武汉一年卖地达到10000亩,收回区区两百多亩闲置土地,对一年的土地供应量几乎不产生影响。
2006年起,武汉市对三镇各类闲置土地进行拉网式清查,审批过的2846宗地中,认定有65宗地属于闲置土地,面积达3000亩。昨日无偿收回的这9宗土地,就在认定的65宗闲置土地之列。
根据 2006年出台的《武汉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凡自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或者,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而擅自中止开发满1年的,均认定为闲置土地。
关于对闲置土地的处罚办法,对闲置满1年的,一次性按该宗地应缴纳土地出让金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直至无偿收回闲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家装馆
- 灯饰
- 浴室柜
- 烹饪锅具
- 席梦思
- 水龙头
- 热水器
- 花洒
- 家用家具
- 地毯地垫
- 插座开关
- 置物架
- 毛巾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