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8亿天价中标地块,却因两年未缴地价款被取消开发权
天价数字7.9999亿,出现在2007年7月的一场土地开发权招标会上,出价者是温州龙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凭借着这个比地块起始价高出3倍多的价格,该公司一举拿下了温州龙湾行政中心区D03地块45亩土地中标开发权,成了轰动当时的龙湾“地王”。
时隔两年后,这个“地王”再成焦点,因为两年没交地价款,龙湾公司被取消开发权,1500万保证金也被没收。该公司对此不服,将温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告上法庭。
两年未缴款被取消开发权
2007年7月,龙湾公司举牌报出7.9999亿,以高于起始价3倍多的天价,将龙湾行政中心区D03地块45亩土地开发权揽入囊中。
可是,一切却在两年后峰回路转:因为中标两年未缴地价款,这45亩土地的中标开发权被取消,1500万元保证金也被没收。
面对这样的结果,该公司当然不服,他们认为,不交地价款,责任在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于是,他们将该局告上法庭。
3月26日下午,温州鹿城区法院第十审判庭内,这一引人瞩目的案子开庭。
房开公司喊冤:地块建筑面积缩水
26日的庭审中,原告龙湾公司提出了自己的理由。
他们认为,当年招标时的相关材料显示,公司所取得的45亩土地,其建筑限高为18层,建筑面积是10万平方米。
然而,该公司在事后专门请了专家核算,这一地块的建筑面积只能达到8万平方米,少了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显然是一笔巨大损失。
因此,龙湾公司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调整规划设计条件,但都没有得到答复,因此迟迟未缴地价款。
国土局:建筑面积可达11万平米
针对这一说法,被告方温州国土资源局当即反驳,认为所谓的专家计算结果与事实不符。该局给出了另一组数据,他们计算后发现,该地块建筑面积甚至能达到11万平方米。
同时,国土局还指出,按照相关招标资料,约定中标者必须按照规划设计进行开发,龙湾公司事后再要求调整规划,当然也是不合理要求。
目前,温州国土资源局已注销了这一地块的土地出让中标通知书。原告要求再把这一决定撤销,而国土资源局方面表示将坚持原来的决定。
26日的庭审从下午2时30分开始,至下午4时结束,原、被告双方代理人进行了激烈辩论。
该案的最终结果将会怎样,龙湾“地王”的未来如何?将等待法院的择日宣判。 据《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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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收回9宗闲置土地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日前刊登公告,宣布无偿收回位于汉口和武昌中心区的9宗闲置土地,总面积近264亩。
根据公告,此次无偿收回面积最大的一宗,是武汉市九头鸟房地产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位于武昌区武珞路地块,用地面积为61.45亩。其次,武汉市大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3年4月1日取得的位于江岸区三眼桥路地块,用地面积30.6亩。其余7宗面积在20亩至30亩之间。
这9宗收回的地块均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期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中,闲置时间最长的1宗是江汉路附近的一个地块,闲置时间已长达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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