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广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高住房保障普惠度,广州市政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调整廉租房申请标准,将申请人年均可支配收入由7680元(月均640元)调整到9600元(月均800元)。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对这一新出台的惠民政策进行了解读。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2007年年底广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结果,全市有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44516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已解决了34894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占应保障总户数的78%。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将有10219户原本只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可以得到廉租房保障。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目前广州正在修订《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一方面,研究适当提高中心城区租赁补贴标准,减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租赁住房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在廉租住房建成后,将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逐步转变为以实物配租为主,现领取租赁补贴家庭总数60%的家庭,可根据其家庭意愿和房源情况,调整为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2009年广州已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75万套,2010年计划再建设2.3万套,廉租住房总建设套数达4.05万套,建成后,廉租住房房源完全能够满足实物配租的要求。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说,由于近年广州中心城区租金有所上涨,拿租赁补贴的廉租户租房压力会增加,所以考虑未来租赁补贴标准分成中心城区和非中心城区两档,中心城区租赁补贴标准将要提高。而中心城区主要是指老城区,按廉租户的户籍进行界定。“目前保障办正在测算中心城区的租金变化数据,希望制定的新租赁补贴标准与目前廉租户租房的租金相符。”他还表示,在测算完租金数据后保障办会定出新的租赁补贴标准,然后报市政府批复,争取政策能尽快出台。
◆ 保障方式是什么?
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
目前广州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实行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等方式。
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我市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房源筹集情况和有关规定,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新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其解决方式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按程序轮候廉租住房。
◆租赁补贴怎么算?
新增保障家庭补贴系数为0.55
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和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家庭人口标准和补贴标准不变。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80~9600元的,按补贴标准的55%计发补贴,补贴系数为0.55。
以一家三口的无房户家庭为例,如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00元(月均750元),每月可领取补贴金额为379.5元。
◆申请程序变不变?
已申购经适房家庭需重新申请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应按程序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及时做好受理、初审和初次公示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住房保障办)应会同各区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复核、会审等相关工作,严把准入关。
已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处于轮候期间家庭,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需按程序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市住房保障办将按规定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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