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3月初深圳本地媒体爆出,在深圳经济适用房小区桃源村三期的地下车库中停着约500辆机动车,其中近两成、约百辆为价格超过20万元的“豪车”。此后又有媒体爆出该住宅区有人将房屋出租并在中介放盘,这两起事件被网友称为“豪车门”、“出租门”。
-调查结果:两次调查共调查49辆,其中9辆车为单位所有,28辆车非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12辆车为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这12辆车都是桃源村三期业主入住后购买的。第二次调查的7辆业主所有车辆都是2009年6月以后购买的,有5辆是新车,价格是20多万元,还有2辆是二手车,都是2002年出厂的,当时登记价一辆是32万元,一辆是44万元。
距上次通报调查结果12天后,深圳住房建设局又一次通报了桃源村三期“豪车门”的调查结果。此前根据媒体报道,提供给深户籍中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桃源村三期的地下车库中,有两成停车是价格超过20万元的豪车。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49辆车中,仅有12辆为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但都是在申购经适房之后购买的。
被调查的49辆车中12辆为业主所有
根据深圳市住房建设局通报,此前第一次曾对媒体提供线索的17辆车进行调查,这17辆中有3辆车为单位所有,有8辆车为非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有6辆车为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且都是购桃源村三期住房后所购,其中5辆车为10万元到20万元,仅1辆车为2002年4月出厂的宝马车,2002年4月的出厂价为44.6万元,2009年12月该业主购得这辆已使用7年多的二手车。
深圳住房建设局第二次调查的同样也是媒体提供线索的35辆车。根据调查,其中有7辆车为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其中一辆是上次公布的12辆中的一辆)。这7辆车都是2009年6月以后购买的,即都是购桃源村三期住房后所购。其中,有5辆是新车,价格是20多万元,还有2辆是二手车,都是2002年出厂的,当时登记价一辆是32万元,一辆是44万元,2009年7月和12月过户到现任车主的名下。
两次调查的待查车辆共52辆,其中2辆车牌号为重复提供,1辆车牌号无登记,总数实为49辆。深圳住建局调查显示,其中9辆车为单位所有,28辆车为非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12辆车为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这12辆车都是购桃源村三期住房后所购。目前,桃源村三期已办理入住手续2571户,按照物业管理处的统计,每晚在桃源村三期车库内停放的车辆大概为500辆。
财产审查以即时数据为准,存在“作假”空间
深圳住房建设局表示,现有调查并没有证据显示业主在申请经适房过程中造假,而申购经适房后经济改善而买车是否需要退还住房,国内其他城市以及深圳市都没有规定。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桃源三期的调查将会继续进行,如发现其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有隐瞒资产收入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收回住房。
根据2007年申请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要求,申请人2006年至2007年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应连续两年低于23252元;同时,在2007年12月25日,申请家庭总资产不得超过28万元,这些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和货币资产,前者指汽车、家用电器、金银珠宝等资产,后者指有价证券、存款、借出款等。一方面申购时家庭资产不超过28万元,一方面购买经适房后不久就购买车辆,很多市民和网友质疑深圳经适房审查制度中存在疏漏和监管不力,更有市民认为审查制度无法审查那些通过财产转移来获得经济适用房的违规行为。
昨日,深圳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承认,财产审查是以申购经适房公告发布之前那一日的资产为准,“我们调查的财产数据是即时的”,这名负责人表示,深圳的住房保障制度2007年才开始建立,虽然是按照很高的要求来设计这一制度,但是这个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永恒的过程。
当初1/7申请者都有车
此次住房建设局通报的另一个数据也引起记者关注。住房建设局某位负责经适房申请审查的科长表示,桃源村三期经适房申请时共有8800余户申请,其中申请者名下登记有1200余辆机动车。这名科长表示,其中大都为报废车或旧车,“我们在审批时已将这些车辆通过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做过评估,将价值算入家庭资产中,家庭总资产超过28万元的家庭已被取消申购经适房资格”。至于最终申请获得通过的2571户住进桃源村三期的业主名下还有多少辆车,这名科长表示并无统计。
“近1/7的申请者都有车?”一位在场的记者感叹道。
桃源村三期“豪车门”曝光后,有网友质疑经济适用房审查制度中存在监督疏漏,更有专家表示应逐步紧缩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以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来代替。昨日,深圳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完善审查制度,并完善退出机制,对于经适房和公租房都将推进收益分成制度,逐渐压缩经济适用房获利的空间。
-对话深圳市住建局住房改革与发展处:
调查将继续重新审核申请资料
是否会继续调查?
记者(以下简称“记”):媒体最初报道的桃源三期中20万元以上车辆有近百辆,现在深圳住建局调查了49辆,但仍没有最终的调查和处理结果,是否会继续调查?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以下简称“房改处”):桃源村三期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共2571户,每晚停在车库的车辆大概有500辆,但其中只有部分是业主的。我们在业主申请经适房时,已对业主的车辆进行了估价,并算入到业主家庭收入当中。深圳对申请经适房家庭的审核在全国是最为严格的,其中就包括车辆的审查。此次媒体和社会反映经济适用住房业主拥有豪华车,我们将会对申请人当初申请时的条件和相关手续再次进行审核,对其他可能存在违规的行为也将进行调查。
审查制度是否完善?
记:很多网友评论说,购买经适房的业主之前都是购房困难户,而在住进经适房后,短时间却能涌现出那么多有车一族,甚至是20多万元的“豪车”,现有的经适房审查制度是否存在疏漏?
房改处:深圳对经适房采取“九查九核”的方式,即以户籍、房产、车辆、商铺、存款、证券、贷款、保险和优抚为对象的核查工作,这种审查有相关部门联动,涉及很多部门和环节,特别是资产的情况,对于桃源村三期我们要查的重点是2007年启动申请程序以后到2008年递交申请资料,他们的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
财产审查是以公告发布之前那一日的资产为准,我们调查的财产数据是即时的。收入当中有一部分是财产性的收入,即使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了,但他的消费水平应该还是很高的,这是隐瞒不了的,我们对申请者经济状况的审核是综合的,是联合民政部门,还有区、街道办一起审核的,很多人装穷也是装不来的。
深圳的住房保障制度是从2007年左右才开始实施的,虽然按照很高的要求来设计这一制度,但是这个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永恒的过程。
违规成本是否太低?
记:按照深圳经适房申请公告,弄虚作假骗取经适房的,取消资格、收回住房、提高租金,对于查实违规的将载入个人诚信记录,5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只有行为涉嫌犯罪的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市民认为与经适房和商品房之间的巨大差价相比,这些处罚显得太轻,是否有其他的处罚以及监督手段?
房改处:对于申购保障性住房违规的行为,在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我们即将出台的条例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此外,国家正在启动住房保障立法工作,将对违规行为启动法律程序,怎样处罚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目前此法例还将在酝酿中。
是否应有退出机制?
记:经适房业主在经济情况好转后,还能继续占有经适房吗?相关部门是否应建立一个退出机制?
房改处:国家政策和深圳地方政策,都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不过,通过此次“豪车门”事件,我们正在努力完善经适房的监管,对于是否出台相关政策实施退出机制,我们还在研究当中。
记:有专家建议在现有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应逐渐紧缩经适房,以公租房和廉租房代替之,你怎么看?
房改处:我们正在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法律,强调以租为主、租售结合的方式。以租为主主要是公共租赁房的比例将来会越来越凸显;而在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制度中,我们正在设计一个收益分成的制度,让分配到经适房和公共租赁房的人在享受政府保障制度上有一个相对均衡的安排。在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的合同中,我们已经和业主约定了收益分成的条款,这项制度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压缩了经济适用房获利的空间。我们希望通过收益分成制度的明确,让广大市民在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相应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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