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海波:经济适用房乱象极其对策
——经济适用房必须封闭运作
1998年的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结束了福利分房的单一分房模式,走上了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双轨制并存的住房消费模式,从此一个新的名字——经济适用房(下简称经适房)走入了大家的眼帘。
然而,经适房一开始就遭到了地方政府的边缘化和百般冷落,房改13年来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几乎停滞,许多地方仅停留在口头上,即便有也是腐败丛生,“经适房不经济”(有近来安徽200多平方米的经适房、权力寻租,购条件的买不起)、经适房用地别墅化(郑州暴光大量的经适房用地用来建造官员别墅)、开宝马车进经济适用房(几乎各地都有,近来深圳被暴光)、官员买经济适用房(重庆黑社会保护伞、司法局局长文强数千万家产都购有经适房)、武汉的经适房摇号六连号等等,经济适用房可谓乱象丛生,质疑声不断!
那么经适房到底要不要搞?!这些乱象背后的推手或原因又是什么?!我想把原因搞清楚了,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 23号文),该文件作为房改的纲领性文件,宣布全国城镇从1998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明确“最低收入家庭租赁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和租赁市场价的商品住房”,向人们勾勒了廉租屋、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多层次的住房体系。遗憾的是,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对保障住房建设只停留在口头、流于形式,中央相关职能政府的监督和监管不力,以廉租屋、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保障住房建设严重滞后和短缺,千军万马都进入了商品房这“华山一条路”,造成房价日益飚升,房改十年房价飚升了十年,严重背离广大中低收入者的消费水平。高房价,严重挤压了其他产业的正常发展和老百姓的正常消费,是造成中国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交织的最根本的原因!对房地产依赖过重,中国经济将不着陆!或者将会硬着陆!
2007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出台(“50、60”工程,50平方米左右的廉租房和6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对保障性住房进行了重申,对10年“房改”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明确表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包括县城,下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政府住宅调控思路在2007年发生了标志性的转变,标志着中国住房新模式的开始。
答案是明确的,经济适用房在我们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是必要和必须的!关键是各级地方政府的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才导致了经济适用房的严重停滞和乱象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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