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省消协有关人士介绍,居民房产消费安全意识的缺乏已经成为当前消费纠纷发生的又一主因,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只有口头约定、不签书面协议,或者签了协议却没有规定中介机构的责任义务等等问题,使得去年二手房交易投诉出现上升趋势。
房产消费已经成为当前人们最关心的话题,在消费安全意识逐渐深入的现在,居民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相比之下,作为大宗消费的房产交易,却存在这样那样诸多问题,省消协有关人士介绍,居民房产消费安全意识的缺乏已经成为当前消费纠纷发生的又一主因,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只有口头约定、不签书面协议,或者签了协议却没有规定中介机构的责任义务等等问题,使得去年二手房交易投诉出现上升趋势。
选择中介注重交易安全
“房产中介企业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居间交易服务已深入人心,已在房产交易市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中介公司良莠不齐,服务水准参差不齐,部分市民法律意识的淡漠及贪图便宜的心理,最终产生交易纠纷,而中介机构推卸责任的情况也有发生。”省消协投诉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据介绍,在去年的房地产消费投诉中,二手房交易纠纷成为投诉新问题,一些消费者安全意识相对较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甚至交易过程没有字面协议,即便签署相关协议,中介服务项目的要求和标准、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却不列入,而有的合同仍然存在“霸王条款”,导致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过多限制买房消费者的责任,推脱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例如一些特殊性质的房屋需要买房人具备一定的资格才可购买,如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购买人的收入和资格都有明确的限制,因此如果中介机构不了解买方是否具有购买资格而到了购买后期才暴露资格问题,就会导致房产交易不了的情况,给买卖双方都造成损失。中介把问题推向卖方,推卸责任。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也遇到了这样的新问题:中介机构在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工作不到位,没有对房产验明正身,房产本身办理了捆绑式贷款,贷款未结清,最终交易只好终止。“建议消费者在二手房交易中,提高交易安全意识,首先查看中介人员是否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其次还要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明确写明违约责任,做到天天‘3.15’。”新房消费 老问题难解
据了解,相比投诉问题最多的百货类消费,新房交易过程中的问题多年来一直存在并难以解决,并成为房产类的投诉热点。除了价格、买卖合同、物业等常见的投诉热点外,关乎消费者健康、房屋质量等问题也逐渐被引起重视。
曾经有业内人士建议房产市场更应该“健康消费”,这确实是由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一片火爆,安全消费、健康消费就成为消费者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最容易忽视的环节,但又是对其影响最大的环节。“消费者在购房的时候往往对于价格、周边交通、户型高度等因素关注较多,而关乎日常生活的问题却被忽视了。”
省消协介绍,去年全省房产投诉类事件超千件,一些老问题,如房屋面积缩水、房屋质量差、延期交房、房产证办理难、物业管理不到位等老问题一直是房产投诉的热点。
解决房产消费的种种矛盾,必须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配套法律法规;加大房产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同时应该明确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同时,提高中介从业人员素质,规范中介行为,健全中介产经营企业资质审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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