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囤地不如对开发商“拖延开工”釜底抽薪
相关专题:全国楼市 发布时间:2011-01-12
新房导购: 近来,国土部频频对房地产开发中的囤地炒地放出要严打的狠话,并在北京、广州、南京、

近来,国土部频频对房地产开发中的囤地炒地放出要严打的“狠话”,并在北京、广州、南京、南昌等地先后收回了开发商闲置未开工的土地。国土部还透露,正在研究部署一项旨在打击囤地炒地等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乍一看,趋紧的土地政策似乎对开发商已形成足够压力,房价也有望回到合理区间,然而真是这样吗?

我们且先看看国土部是如何监管开发商的囤地炒地行为的。 在开发商拍得土地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载明项目的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约定时间开工但未满一年,是不会遭到处罚的;在过了一年但未满两年的时间内没有开工将被罚没土地出让金的20%;两年以上时间仍未开工则收回土地。这等于说给了开发商两年的缓冲期,第一年无风险囤地,第二年“审时度势”囤地,只要房价上涨的幅度足以盖过罚款损失。

照着2009年房价的蹿升速度,既然有一年“合法”的囤地期限,开发商就没有理由不充分利用这一“好处”坐视房价走高,然后选择临近一年时再开工,不仅没违约,还收获了长达一年时间的房屋溢价,何乐而不为?以不久前被公开曝光的方兴地产为例,其在2009年6月拿下北京广渠路15号地,约定开工日期为2010年1月31日,那么其最晚可以在2011年1月31日动工,合法的囤地时间就达19个月。如果方兴再以各种借口申请延期开工,事实上它也这么做了,房子真正盖起来已不知是猴年马月。

至于开工后的工程进度更是无法监督,打个木桩,挖一铲子都算是开工了,这么多的开发商和开工项目,国土部门哪能查得过来?对此国土部似乎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是说拟在将来的土地出让合同中增加一项条款:开发商应主动上报土地开工和竣工情况。只可惜开发商对政府坦诚以对的可信度实在不敢恭维。而且,由于规定了竣工时间,因此晚开工的项目势必要赶工期,这样房屋的质量就很难有保障,漏个水、裂个缝已算是毛毛雨的小问题,如果碰上楼脆脆、楼歪歪、楼倒倒,购房者的时间成本如何挽回?

因此,国土部门的这场打击运动显然存在着自相矛盾的漏洞,一面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严打开发商的囤地炒地,另一方面却在监管上“网开一面”,颇能“体谅”开发商开工的难处,这让国土部门整治囤地炒地的重拳天然无力,因为制度上已经为开发商留下了后门,所以被打击的只能是“太不像话”或者“笨手笨脚”的开发商。于是,打击囤地炒地难免不落得个“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效果。

如果真是动真格地整治开发商囤地炒地行为,国土部门就需要从自身的监管制度入手,土地出让合同不应该在“闲置不到一年”问题上表现出粗线条,而是应该尽量给出详细的规定,对开工时间实行严格刚性要求,达不到这一要求就给予相应处罚,从罚金直至收回土地。惟有如此,才能改变开发商“疯狂拿地先囤起来”的预期,拿地的时候才会量力而行。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

家装馆

  • 灯饰
  • 浴室柜
  • 烹饪锅具
  • 席梦思
  • 水龙头
  • 热水器
  • 花洒
  • 家用家具
  • 地毯地垫
  • 插座开关
  • 置物架
  • 毛巾杆

精品楼盘

更多>>土地信息

万昌迎恩府 [普通住宅]
浙江/绍兴/越城区
元/平方米
嘉舟御河湾 [普通住宅]
浙江/绍兴/越城区
12000元/平方米
景瑞上府 [普通住宅]
浙江/绍兴/镜湖新区
元/平方米

活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