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王”大龙地产涉嫌内幕交易 起诉股民不断增加
相关专题:全国楼市 发布时间:2011-01-07
新房导购: 起诉大龙地产股民数仍在增加  张老师,我也是大龙受害者啊,需要您的帮助。请问您

起诉大龙地产股民数仍在增加

“张老师,我也是大龙受害者啊,需要您的帮助。”“请问您是起诉大龙地产的律师吗?我父亲也是受害者,也希望参与起诉,并写了封信给你,可以的话能告知电子邮箱地址吗?”……在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远忠的博客上,这样的帖子仍在增加,相当一部分股民正在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张远忠,希望加入起诉大龙地产的队伍。

3月16日,有媒体曝出,北京市证监局已经对大龙地产正式开始立案调查。事实上,张远忠早在3月11日就已从北京市证监局获悉上述消息。“那天,他们表示已接受了我代理提交的行政处罚申请,并正式受理调查大龙地产违规行为。”

然而,时隔一天,大龙地产还专门发布澄清公告称,截至2010年3月12日,公司没有接到过中国证监会北京市证监局立案调查通知。

“大龙地产没有收到通知,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没有调查。”张远忠说。

2009年11月20日,大龙地产旗下控股子公司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开发)以50.5亿元夺下顺义区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地(以下简称天竺22号地),荣膺“地王”。然而,今年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问题的公告》,对欠缴地价款、招拍挂成交后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单位,暂停其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大龙开发位列名单之首。

随后,2月1日,北京市国土局取消大龙开发对天竺22号地的竞得资格,同时对其已缴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月23日,张远忠作为大龙地产股票投资人的代理人,向北京市证监局递交行政投诉书,请求立案调查大龙地产及其相关责任人虚假陈述,并要求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张远忠认为,大龙地产作为大龙开发的控股母公司,在拿地之后对筹款、合同履行进展等情况未尽披露义务,在拿地资格取消后不仅没有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反而称被取消拿地资格对公司影响不大。1月28日发布10股转增10股分配方案,客观上进一步误导了投资者,不少人持续买进。但7天之后,大龙地产无法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事实真相大白,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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