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头顶地王光环的大龙地产一直在被股民起诉所困扰。
证监局的审查时间几近过半,不仅起诉的股民数量和可能涉及的赔偿金额仍在增加,更有业内人士指出,大龙地产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相关律师表态说,准备就没有尽到谨慎、勤勉的义务代理股民直接起诉大龙地产高管。
专家认为,在因“地王”的产生而频繁出现的争论背后,我国需要从立法层面上完善相关法律,对参与供应商自身没有履约能力而哄抬地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沉重打击。
起诉大龙地产股民数仍在增加
“张老师,我也是大龙受害者啊,需要您的帮助。”“请问您是起诉大龙地产的律师吗?我父亲也是受害者,也希望参与起诉,并写了封信给你,可以的话能告知电子邮箱地址吗?”……在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远忠的博客上,这样的帖子仍在增加,相当一部分股民正在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张远忠,希望加入起诉大龙地产的队伍。
3月16日,有媒体曝出,北京市证监局已经对大龙地产正式开始立案调查。事实上,张远忠早在3月11日就已从北京市证监局获悉上述消息。“那天,他们表示已接受了我代理提交的行政处罚申请,并正式受理调查大龙地产违规行为。”
然而,时隔一天,大龙地产还专门发布澄清公告称,截至2010年3月12日,公司没有接到过中国证监会北京市证监局立案调查通知。
“大龙地产没有收到通知,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没有调查。”张远忠说。
2009年11月20日,大龙地产旗下控股子公司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开发)以50.5亿元夺下顺义区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地(以下简称天竺22号地),荣膺“地王”。然而,今年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问题的公告》,对欠缴地价款、招拍挂成交后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单位,暂停其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大龙开发位列名单之首。
随后,2月1日,北京市国土局取消大龙开发对天竺22号地的竞得资格,同时对其已缴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月23日,张远忠作为大龙地产股票投资人的代理人,向北京市证监局递交行政投诉书,请求立案调查大龙地产及其相关责任人虚假陈述,并要求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张远忠认为,大龙地产作为大龙开发的控股母公司,在拿地之后对筹款、合同履行进展等情况未尽披露义务,在拿地资格取消后不仅没有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反而称被取消拿地资格对公司影响不大。1月28日发布10股转增10股分配方案,客观上进一步误导了投资者,不少人持续买进。但7天之后,大龙地产无法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事实真相大白,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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