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为保护交易双方资金安全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在运转3年之后,却因业务寥寥无几而陷入尴尬。据有关机构统计,这两年,原有的56家具有资金监管资质的企业已有近八成停止办理该业务。
结算账户初衷美好
根据2007年出台的《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北京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由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银行以及担保机构或房产中介机构三方组成的共管账户,二手房购买人在确立合同之后将交易资金打入该账户进行监管,待交易完成后由监管机构将款项划转给业主,一方面解决了钱款交接的难题,另一方面也防止了不良中介挪用甚至侵吞客户交易资金。
业务手续太繁杂
根据规定,交易保证机构需要向房产中介行业协会缴存100万元的保证金方可从事该业务,这也将一些资金实力较弱的中小中介机构挡在门外。业内一度认为此举将会造成房产中介市场洗牌的局面,但是在运转一段时间之后发现办理者却寥寥无几。2009年全年,二手房交易当中申请办理资金监管的甚至只有0.3%左右。
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手续繁琐,购房人需要在签约并办理过户之前就将交易资金打入监管账户,直至过户并取得《办结单》之后业主方可拿到通过监管账户划转的房款,业主收到全部房款的时间甚至可能是过户之后十几天乃至个把月,这使很多业主拒不配合消费者使用资金监管方式进行钱款交接;而另一方面,多家商业银行也推出了“资金托管”,将交易资金冻结在一个账户内,根据交易双方的约定在特定时段或过户之后划转给业主,银行不仅不收费,而且办理商业相对灵活,少部分有办理该项业务意愿的消费者干脆通过银行直接办理“资金托管”,而不再选择由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提供的“资金监管”。
同时,对于房地产中介机构或是担保公司来说,开办该业务不仅没有盈利可能,同时还要占压一笔100万元的资金,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赔本生意”。所以在开办不久,就陆续有机构宣布退出并取回保证金。
运作流程须优化
中易安房地产担保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徐东华表示,从国外经验来看,资金监管大多是由保险公司或是专业的第三方监管机构来办理的,市场化运作已经比较成熟,国内有些采用强制监管的方式也可以借鉴。资金监管对于保障交易安全、防止房产中介占用客户资金都是有好处的,如果想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尚需监管部门优化流程,提高办理速度。 D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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