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整改(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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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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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胡立山
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承诺单位:
武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承诺内容:
为了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积极防控质量通病及各种质量问题,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提高。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企业履行质量职责的监督,加强保障性住房保修期满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护。现作如下承诺:
1、建立新的保障性住房施工单位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3月底前完成。
2、建立新的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提高施工图设计审查深度。3月底前完成。
3、建立保障性住房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材料等第三方检测制度,3月底前完成。对检测不合格的项目,责成限时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责令退场。
4、建立保障性住房质量每月检查制度,每月对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在建保障性住宅小区月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5、制定保障性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3月底前完成。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参建责任单位、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进行逐套、逐户验收,并将结果向住户公示,接受监督。对未经分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保障性住房不得交付使用。
6、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性住房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活动,新建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时,无渗、漏、裂等质量通病项目达到100%。
7、新建保障性住房竣工交付使用备案率达到100%。
8、督促保障性住房开发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发企业,降低其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不再受理其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申请。
9、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体系。3月底前完成。 10、缩短保障性住房项目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时间。将审批时限从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以内。
11、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保障性住房质量投诉当日受理,当日转办;投诉办理部门在受理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核实,回告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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