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骗取保障房者取消5年申请资格
相关专题:全国楼市 发布时间:2012-06-18
新房导购: 新华网济南6月16日专电(记者袁军宝、贾云鹏)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山东省保障房将实施阶梯式租金标准,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

新华网济南6月16日专电(记者袁军宝、贾云鹏)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山东省保障房将实施阶梯式租金标准,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将通过停止补贴、提高租金档次、退出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实现退出,骗取住房保障等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为保证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山东省要求各市全面建立低收入困难家庭档案和各类保障性住房档案,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统一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尽快建立公安、民政、社保、房产、金融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保障对象和保障范围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山东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期满,承租人要退出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土地分割登记,不得按套、按户进行房屋登记发证。

山东省表示,对骗取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以及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保障性住房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取消其5年内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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