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0万元买走价值近2亿元土地?国企老总举报遭合同诈骗
相关专题:全国楼市 发布时间:2012-07-23
新房导购: 先有章后有字 问题合同值三亿  经司法鉴定,补充协议的文字印刷时间晚于盖章时间,涉事国企以合同诈骗报警  2007年5月,深圳

先有章后有字 问题合同值三亿

经司法鉴定,补充协议的文字印刷时间晚于盖章时间,涉事国企以合同诈骗报警

2007年5月,深圳市仁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鹏公司)与深圳市兴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晟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双方约定就大鹏新区南澳、大鹏三地块共约三万余平米土地合作开发,此后双方签订多份补充协议。但仁鹏公司就最后一份补充协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经司法鉴定,该协议上文字的印刷时间要晚于协议落款时间,即“先有盖章,后有协议内容”。

仁鹏公司多次上诉,6月5日,深圳中级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仁鹏公司请求。仁鹏公司以遭遇合同诈骗至国有资产近三亿元流失报警,警方已立案调查此事。

公司法人:不知协议存在

仁鹏公司法人余先生称,2007年5月21日,该公司与兴晟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双方就合作开发大鹏新区(原龙岗区)南澳、大鹏共约三万余平米土地合作开发,其中仁鹏公司提供这三块土地,兴晟公司提供整合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投资共计约3.6亿元。合作项目利益分配为仁鹏20%,兴晟占80%。

此后,双方签订多份补充协议。但在2009年10月18日的一份补充协议上,增加了丙方东源宝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兴晟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宝晟公司)。兴晟和宝晟公司保证仁鹏公司的收益不低于980万,且规定仁鹏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否则要赔偿损失不低于8800万。

这份文件就双方合作的细节、金额以及赔偿要求做了详细规定,而且约定所有合同以该份协议为准。但余先生称,作为仁鹏公司的法人代表,他一直不知道这份协议的存在。而因为补充协议具体规定的收益和赔偿金额等重要内容,使得该公司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约定的980万元也已远远低于三地块的市场价格。(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司法鉴定:违背合同程序(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2011年6月,仁鹏委托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就其中一块在南澳面积1 .3万余平米的土地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显示,该地块土地价款达到1.9亿。余先生称,如果估算上另外两块两万平米的土地面积,以980万元的收益作为合作开发的话,损失达三亿元。仁鹏公司的母公司为深圳长城惠华集团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余先生称这样的协议内容也就意味着国有资产的重大流失。

2011年5月,仁鹏公司向龙岗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认定这份补充协议无效。龙岗法院后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报告显示,落款上的甲方即仁鹏公司公章印文与样本公章印文系同一印章盖印。而该补充协议上的印刷体文字不是标称时间“2009年10月18日”,而是晚于2009年5月20日六个多月形成。余先生称,这一司法鉴定即认定,该份协议是“先有章、后有字”,这明显违背一般的合同程序,有重大的作假嫌疑。

两级法院:驳回起诉申请

在该份补充协议第三条中约定,双方任何争议纠纷,均提请深圳市仲裁委仲裁。龙岗法院于2011年裁定,在约定的仲裁协议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前,依法仁鹏公司不得就协议涉及法律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驳回仁鹏公司的起诉。

仁鹏公司随后向深圳中级法院起诉,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为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纠纷。根据现有证据,该仲裁协议具有明确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约定了仲裁事项,选定了仲裁委员会。仁鹏公司提交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2012年6月5日,深圳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仁鹏公司申请,仁鹏公司请求确认补充协议无效,法院不予审查,其他与仲裁效力纠纷无关的请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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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说法

对方因地价上涨想借故毁约

令人意外的是,作为补充协议上新增的一方,兴晟公司母公司的宝晟公司,其法人代表和两位董事的公开声明,称他们对宝晟公司作为丙方在《补充协议》上盖章一事并不知情,即《补充协议》上丙方的公章,并不是由宝晟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盖。

兴晟公司负责人朱先生向南都记者表示,根据司法鉴定认定仁鹏公司的印章为真章,足以证明这份合同的真实客观存在,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法有效。对于“先有章,后有字”的质疑,朱先生称,《合同法》并没有将合同落款时间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关键是“合同是否依法成立”。而多数情况下,合同的签订都是预先在电脑上草拟好,然后签字或者盖章,落款时间和盖章时间不一致是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

朱先生称,仁鹏公司因为地价上涨不满合同上的约定,觉得以便宜价格卖出进行合作开发,继而以此认定合同无效。去年年底,兴晟、宝晟公司就与仁鹏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向深圳市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结果至今尚未出炉。

■警方回应

已立刑案侦查

6月下旬,余先生以“遭遇假合同诈骗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三亿元”向公安机关报案。余先生称,希望公安机关能委托资质更高的鉴定机构,对《补充协议》进行刑事鉴定。因涉案金额巨大,南澳警方高度重视,已作为刑事案件正式立案。6月21日,余先生已收到立案决定书。目前,警方正对案件进一步调查。(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来源: 新浪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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