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记者 冯欢
东莞首次发文明确今后将暂停新建经适房。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了解到,一个名为《东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
《方案》明确,东莞今后将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经适房的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同时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并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的3类供应对象中。
优先保障户籍住房困难家庭
“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合并管理,统一归类为公租房,只租不售。”这在东莞尚属首次。
此次出台的《方案》是首个打破户籍限制的住房保障正式文件,将公租房的供应对象明确为本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3类群体。
对于具体的受保障人群条件,《方案》同样有所明确。其中,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线标准按本市当年低保线年标准4倍以下确定;
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线标准按本市当年低保线年标准3倍以下确定,而住房困难标准则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确定。
而对于本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3类群体,将实行分类保障。
其中,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予以保障,应保尽保。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还可向政府申请房屋修葺、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等保障方式解决基本居住需求。
而各类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则主要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
公租房应选址交通便利地段
如果你有公租房租住需求,应该去哪里申请?
《方案》回应,户籍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建设部门申报,而外来务工人员则由其所在工作单位统一向所在地建设部门申报。
此外,市住建局还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公租房需求调查,并根据需求调查的结果和财政的承受能力,按照定期轮候、分步解决的原则,对全市的公租房建设进行科学规划。
值得庆幸的是,《方案》明确要求,公租房的选址要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配套区域”,并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在符合城市规划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公租房项目容积率可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上限掌握,并适当预留公共绿地。
新公租房面积不超60平方米
公租房的面积有多大?
《方案》提出,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但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租金问题,《方案》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但《方案》透露,公租房的租金可按照住房保障对象的不同实行分档收取,租金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局、财政局参考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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