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企业合并后存续土地可免征契税
相关专题:看房日记
发布时间:2012-08-09
新房导购:昨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在就税收热点问题进行解答时表示,如果企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如果符合条件,合并后的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时可以免征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如果合并后原投资主体存续,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此外,企业如果按照规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按照我国契税征收的规定,除特殊规定,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
来源: 凤凰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
家装馆
- 灯饰
- 浴室柜
- 烹饪锅具
- 席梦思
- 水龙头
- 热水器
- 花洒
- 家用家具
- 地毯地垫
- 插座开关
- 置物架
- 毛巾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