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乱象
据了解,河南决定取消经适房的理由有三:一是经适房有许多人违规操作,易滋生腐败;二是经适房面积虽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但真正需要住房的仍然买不起,买得起房的又嫌房子面积太小;三是经适房的购房资格审查在操作中很难认定。
实际上,经适房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等现象在全国其他城市也一直普遍存在。在经适房政策实施之初,许多高收入家庭购买了经适房,甚至一个家庭可买多套,也有一些经适房被用来出租。而经适房小区户主拥有宝马名车、经适房被倒卖、经适房被大量团购等违规现象亦屡被曝光。
REICO工作室基于2005年北京、太原、西安三地针对经适房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48%的经适房被用于出租,而普通商品房用于出租的比例仅为20.55%。
存废有争议
经适房从诞生之初就备受争议。华远地产(600743)董事长任志强从经适房政策出台时就不赞成这一制度,他认为,保障性住房的政府责任不可推卸,但经适房不明确共有产权性质,取消投资投机属性,则变成了变相商品的资源再分配,失去了保障的本质,这种保障的结果只会产生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
对于经适房是否有必要取消,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持否定意见。“各地保障房类型和比例应由地方自己决定,现在提倡以公租房为主,主要是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刚工作人群比较适合公租房。”他说,与其他保障房性质不同,经适房在一些住房价格较高的大中城市仍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从全国来看,老百姓更多希望拥有有产权的房子。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则认为,很多城市已经明确了未来保障房的主要形式是公租房和廉租房为主,经适房退出是早晚的事。“北京的两限房、经适房比重在降低,将逐步退出,这在方向上是明确的。”他说,未来销售型的有产权的保障房不是主流,在保障房的形式上应该重点以租赁保障型房源为主。
关键在立法
经适房本身并不是原罪,顾云昌和陈国强都认为公租房等其他保障房如果管理不当同样存在违规操作、审查难等问题,也会滋生腐败。问题在于管理制度和执行力度,应加强准入和监督管理,同时应严厉查处骗购经适房以及管理人员内外勾结、牟取私利的行为。
“几年前就有人批判经适房,但制度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出在过去管理不严。”顾云昌说,现在住建部成立了住房保障司,但只是在政策层面加强管理,而执行层面缺乏法律效力。解决的办法就是立法,不但要没收骗购的经适房,还要给予当事人刑事处罚。
陈国强也认为,应当把保障房作为长期基本住房安排来制定办法。他期待通过立法方式对保障房进行规范,“立法对地方形成约束,同时制定管理条例,从申请资格到分配到退出各个环节都要有专人监管,对违规行为要严厉处罚,要像香港那样有刑罚。”
此前,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国务院关于保障房的专题询问会上曾坦言,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都有相应的一些在分配环节如何保证公平的措施,但是总体上还没有一个完全系统化和系列化的规定。目前更大的缺失是在立法层面,这就使得有一些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了保障房的人没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有关部门处罚起来也显得羞羞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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