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诺酒店投资骗局调查:销售抵押“圈”走3.6亿
相关专题:全国楼市 发布时间:2012-08-14
新房导购:昆明千诺酒店涉嫌巨资诈骗的真相姗姗来迟,但突然惊醒的数百名投资人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数年前,国内曾发生了轰动一时的“淳安千岛湖”、“西安英吉利酒店”等事件,一度将产权酒店的“高回报”假象暴露无遗,但在国内相关法律仍显滞后的背景下,去年底引爆的上述巨资诈骗案,再次将产权酒店的高投资风险推向前台。

公开信息显示,涉案的昆明豪庆商务公司将旧房改装成产权式千诺酒店后,在2010年12月至去年8月公开销售,其中一部分产权先售后抵押,另一部分产权先抵押后售,前者抵押时业主毫不知情,后者出售时业主仍不知产权已抵押,公司共套取合同现金约2.0956亿元,抵押贷款1.522亿元,但这笔巨资早被挪用,致使出现烂尾楼。

昨日(8月13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经侦部门一内部人士了解到,目前警方已查封昆明豪庆商务公司大楼,冻结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小兰6辆汽车、25套房产及在云南德宏地产与开远市的两处投资项目,其总估值远超1亿元,此案还涉及云南聚诚投资幕后老板杨卫和昆明市真元公证处等,预计9~10月将送法院提审。

合同巨额诈骗路径

近日,昆明市的何先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来业主们所掌握的有关昆明千诺酒店涉嫌巨资诈骗的举报材料,而何先生仅是卷入此案的400余名受害者之一。

记者查阅多方资料后得知,此案主要操作伎俩是:昆明豪庆商务公司先以低价购到一栋旧式酒楼,然后用广告轰炸吸引投资者高价认购。随后,控制方与投资者签订5~10年租赁合同,许诺高额回报并等待返还现金在购房款中扣除,还承诺5年后以120%的价格进行回购。因此,上述高额回报的诱惑,并经昆明真元公证处公证,吸引了一大批购房者,套利逾2亿元。

之后,在所有投资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控制方又把购来的旧酒楼房产证找地方信贷机构及放高利贷者以高利息(月息3分)进行抵押贷款,再次“融资”超1.5亿元。而在这一过程中,也就是仅一年时间,昆明豪庆商务公司两次变更公司地址,更换5任法人代表,案发后已人去楼空。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全经联深圳分盟首席法律顾问颜宇丹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涉案房产交易应属非法,所签买卖合同无效,原因在于合同项下房产尚未取得相关房产管理机关和土地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分割成独立的空间和房屋进行销售。

此外,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登记科科长陈景平曾向媒体表示,对一栋二手房进行改造,需向规划部门报批,按照设计图严格进行,并由规划部门对大产权进行分割,才能在销售后为投资者办理小产权证。

举报材料称,规划局曾表示昆明豪庆商务有限公司只报批了外墙装修,无内部改造和规划内容。昆明市规划局的这一说法,在业主提供给记者的一份录音资料中得到了印证。

如此说来,昆明豪庆商务公司向规划局报批时避重就轻,明知23个大产权无法分割成300~400个小产权却又坚持对外公开销售,涉嫌合同欺诈。

千诺酒店前世今生

产权式酒店,作为一种既拥有房产权,又能获取可观收益和一定期限居住权的投资产品,随着近年来国内旅游度假潮的火热而兴起。

涉案的昆明千诺酒店,其实原本就是一个名叫“清源宾馆”的旧楼盘,后来为推进省级国资管理改革而作为首家单位于2010年4月份进行公开拍卖,最终由昆明豪庆商务公司以3600万元竞得,不久取得清源宾馆的房产权。

此后,正是昆明豪庆商务公司对该地块开发并推出了春城阳光项目,也将清源宾馆更名为“千诺酒店”。这一改名及后来的一系列骗局,均是围绕着千诺酒店而展开的。

当年12月份,千诺酒店开始对外出售,其合同卖方显示是昆明豪庆商务公司,并对投资人承诺:不仅可获得产权,还可享有以租偿贷的 “利好”,致使400余名投资人入彀。

经产权售卖和民间抵押双向运作之后,千诺酒店的骗局东窗事发。目前千诺酒店经营陷入混乱,由投资人组成的业主委员会拟将接管酒店经营权。

幕后“黑手”袖里乾坤

举报资料称,昆明豪庆商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该公司原法人代表吴凤香的女儿吴小兰,其籍贯是浙江东阳人,挪用资金8500万元,其中在2011年6月7日从公司账户转移4000万元,另一部分资金是以抵押部分酒店产权而获得的,而杨卫作为注册成立于2009年的云南聚诚投资公司董事长,也是运作昆明豪庆商务公司骗局的幕后“黑手”,转移昆明豪庆商务公司资产逾2.6亿元。

工商资料显示,云南聚诚投资公司现法人代表是刘汪明,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此人乃是该公司董事长杨卫的司机,以借此掩盖骗局,而昆明豪庆商务公司作为前者的下属公司,其现任法人代表是崔世能,此人乃是刘汪明的“江湖兄弟”。

记者从举报材料获悉,目前杨卫已将大部分资产过户或转移给家人。随后,记者拨打业主提供的杨卫电话,但已是空号。

举报材料还提及,据昆明豪庆商务有限公司现法人刘汪明提供的项目收支费用清单显示,在收入方面,昆明豪庆商贸公司从春城阳光二期获利20956万元,3次抵押获取15220万元,合计从春城阳光二期套现36170万元;在支出方面,昆明豪庆商务公司支付给金桥房地产董晓秋7500万元、佳新酒店项目2600万元、梁河项目880万元、合伙人吴小兰转走4000万元、普洱项目1000万元、北京路项目576万元及其他事项1800万元等。

此外,据业主所委托的相关律师从产权交易中心获得资料显示,昆明豪庆商务公司将持有的编号为201052814~201052820共7个房产证在2011年3月17日抵押给刘黛林1000万元,李庆峰、林爱娟1600万元及五华杨融小贷公司900万元。上述材料显示,抵押总金额为15220万元。

对于上述数据,业主维权代表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有金融方面的业主,通过各种渠道搞到了支出费用与抵押贷款情况,数据也基本上是准确的。另一业主杨女士表示,在案发后,警方虽已控制了杨卫、刘汪明和崔世能3人,但吴小兰已取保候审,她们通过查阅登机信息,仍能找到吴小兰的名字,且其身份证号与护照都显示与之吻合。

监管被指存疏漏

“‘春城阳光二期’两次开盘,虽谈不上家喻户晓,但也够大张旗鼓的。宣传售楼一年的时间,没有任何部门过问豪庆公司的行为,更不要说进行过监管。”业主提供的一封《关于请求昆明市政府加强案情监管的请求》的信件 (以下简称 “信件”)中提到。

另一封关于昆明市公安局回复业主的信函谈到,昆明豪庆商贸有限公司未办理过房地产开发资质,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这个项目是对原酒店进行改造,未办理过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外销售是违规的。

“根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应当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相关房地产权管理机关可以对违法销售房予以查处。”颜宇丹律师认为,政府对一手商品房的监管要严格一些,而对二手房难以监管,购房者也有引起注意的义务。

此外,作为公证方的昆明市真元公证处也备受质疑。昆明市真元公证处一林姓副主任表示,盘龙分局经侦队仍在侦查刑事案情,根据最后案情结果,他们将承担应承担的责任,目前不便于明确表态。

在业内人士看来,国内频现的产权酒店投资风波,一方面说明投资者对这一模式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另一方面,监管空白也急需填补。

来源: 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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