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给力,业主要求当家
小区业委会主任郭介华介绍,2009年开发商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提高管理费,遭到业主反对,于是撤场走人,业委会遂聘请新物业公司进驻。“开发商对新物业公司实行打压政策,新物业公司对开发商的侵权举动不作为。”业主温阿姨表示开发商经常派人到管理处恐吓员工,打伤过两任物业经理,还派人把守小区停车场,不让垃圾车和搬家私人员使用。
“聘请新物管公司后,我们实行酬金制,所有支出需要业主委员会批准。至今小区盈余50多万元。但现在物业越来越不给力,我们决定试水自行管理。”会场上,业主们对郭介华的提议连声叫好,在场的120位业主中110人同意实行小区业主自我管理。“没到场的业主我们会将表决票送到每户,确保任何决定都在面积和人数双过半的原则下执行。如果投票通过,自我管理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我们实行一块牌子,两班人马的管理方式。”郭介华称,一块牌子是碧海湾,两班人马是业委会和保洁、绿化、治安等专业化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直接向业委会负责,业委会向全体业主负责。小区资金由专用账户理,供全体业主监督。
物权争夺战进入“决赛”阶段
按照广州市规划局2000年的审核,碧海湾一至三层为架空绿化、小区会所、物业管理及活动层。但开发商在2002和2004年调整规划,把这三层变成商业用途的裙楼,并宣称裙楼并非公共配套,产权属开发商所有。从2009年起,开发商和业主就为了裙楼的产权争执不休(本报2010年和今年曾做报道)。目前开发商将裙楼进行出租,月租金超过50万。
今年,业主们的维权之路终于见到一丝曙光。5月29日,广州市规划局在回函中称,“由于其时政务公开和规划公示制度尚不完善,我局采用了历史延续下来的做法,用建设单位具结《承诺函》这种方式来处理相关利害关系。”所谓承诺函,就是开发商保证承担由规划变更带来的一切后果。市规划局同时致函市国土房管局和工商管理局,建议暂缓碧海湾一至三层的产权和工商牌照登记。
业主范先生在大会上发言:“小区公共物权的争夺战已经进入了‘决赛’阶段,对于最后的‘金牌’,我们一定要拿到!”在随后的问卷调查中,现场120户业主里有118户表示支持业委会维权到底。
律师:应起诉规划局
盈科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表示,如果业主想收回裙楼的物权,就应当对市规划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两次规划调整的许可和裙楼的验收合格证。如果业主胜诉,责任方负责将裙楼改回最初规划要求的状态,再进行确权。确权成功之后,如果业主想针对公共空间进行开发利用,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表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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