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屋租赁信息今后或要网上备案
相关专题:全国楼市 发布时间:2012-10-23
新房导购: 在前一阶段大力打击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取得成效后,广州将把建立健全健康诚信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作为工作要点,而建设租赁市场监管体系则是其中的重点。

在前一阶段大力打击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取得成效后,广州将把建立健全健康诚信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作为工作要点,而建设租赁市场监管体系则是其中的重点。

广州力促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重点建设租赁市场监管体系

在前一阶段大力打击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取得成效后,广州将把建立健全健康诚信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作为工作要点,而建设租赁市场监管体系则是其中的重点。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为建设租赁市场监管体系,该局将重点加强中介、物业公司网络报送租赁信息的检查与查处,并不断推进房屋租赁信息系统、畅通房屋租赁信息报送渠道,推进租赁信息网上备案。

报送房屋租赁信息53.4万条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通过以检促建的方式推进“两建”工作,日前重点检查了违规经营、无证照经营及“零报送、瞒报、漏报、虚假报送”房屋租赁信息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并报送房屋租赁信息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已超过1800家,累计报送房屋租赁信息53.4万条。

租房三日内将网上备案

下一阶段,全市出租屋租赁将实行“网上备案”,提高纳入管理的比率。市民通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达成租赁意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可在中介机构或流管中心的协助下,通过互联网,将房屋租赁合同相关资料上传,完成网备申请。

据悉,广州今后拟出台规定,要求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促成房屋租赁关系时,中介机构及租赁双方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签定之日起三日内,通过该系统办理网上登记备案手续。

中介机构在备案时需要输入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关信息,包括房屋地址、权属资料类型、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和租金等。提供中介服务时,应当查看出租房屋权属资料、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这使得中介机构在履行备案职责时还具有一定的监督职责,对其促成的租赁行为提供保障。记者赖伟行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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