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方向不能变
相关专题:视点解读 发布时间:2012-11-30
新房导购:十八大开完了,我想,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已经成为上下一致的共识,但是具体下一步发展到底依靠哪些新增长点,这是大家还在深入讨论的。我感觉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同,下一步推进城镇化将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引擎,或叫发动机。

十八大开完了,我想,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已经成为上下一致的共识,但是具体下一步发展到底依靠哪些新增长点,这是大家还在深入讨论的。我感觉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同,下一步推进城镇化将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引擎,或叫发动机。

统计资料大家都了解,2000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只有36.2%,到去年城镇化率提高到51.3%,也就是说在这11年中,平均每年城镇化率要提高1.37个百分点。中国统计上的城镇人口2000年不到4.6亿人,去年已超过6.9亿人。

在过去多年的城镇化过程中,也有很多问题值得反思。就我个人工作研究的角度看,我觉得下一步的城镇化应该特别注重处理和解决好三农的问题。

有三个问题需要研究。

“农产品的总供给

约有20%左右缺口”

“按这几年农产品进口情况和中国目前农业生产的实际水平来看,如果不进口农产品,自己来生产,大概需要增加6亿多亩农作物的播种面积才能把缺口填平,而中国现在自己只有大概24亿亩多一点儿。也就是说,大约有20%左右的缺口。”

第一,在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中,怎么保证中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供给,也就是农产品的总供给问题。

近些年来,中国农产品的总供求方面,已经出现了一个农业发展增速赶不上需求增速的局面,进口农产品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以大豆为例,从全年的情况来看,进口大豆肯定要超过5500万吨,也就是说全世界出口的大豆有一半以上是要运到中国来。从去年开始,中国在三大谷物——小麦、大米和玉米方面,也都已经成为净进口国。

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城镇化率的提高,都是推动农产品需求增长的重要因素。其中人口的增加,这些年保持在每年净增人口六七百万,这需要多少粮食满足,是可以大体测算的;生活水平提高,消费会更多,这也需要一个测算。需要非常高度重视的是,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转为市民,由于生产方式转变,由于收入水平提高,由于生活方式转变,他们会增加多少农产品消费。

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为什么要强调保护耕地,为什么要强调加强农业,我想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按这几年农产品进口情况和中国目前农业生产的实际水平来看,如果不进口农产品,自己来生产,大概需要增加6亿多亩农作物的播种面积才能把缺口填平,而中国现在自己只有大概24亿亩多一点儿。也就是说,大约有20%左右的缺口。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这是非常理智、非常明智,也是很必要的,但问题是粮食这个问题确实太复杂。所以,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我觉得需要有一个统筹规划,怎么去加强对耕地的保护,怎么提高农业生产能力,这大概是不能忽视的。

这是一个问题。

“推动工业用地改革

更能推进土地改革”

此番土地管理法修改预计将拓宽补偿安置方式,改变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模式,原本折合在一起的补偿将和安置区别开来。不过,修正案只是原则性规定,外界关心的征地范围、程序优化、审批权是否下放、财产评估是否包括宅基地等有争议的内容,都将留待《土地管理法》的下位法——集体土地征收条例加以明确。

第二个问题就是土地问题。

已经讲到,城镇化的推进和农业之间一个很现实的矛盾就是土地怎么使用,以及土地转为城镇化之后农民的权益怎么保障。对中国的征地制度,社会上批评是比较多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对农民的权益保障不够,我想这是将来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去研究和改善的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现行土地制度对于土地的农业转为非农业用途的约束机制不强,因此,土地一方面被大量征用,另一方面效率不高,甚至浪费严重的现象都是大量存在的。

第三,相当程度上,为了推进城镇化,在土地制度方面、在征地的机制方面所衍生出来的一些东西导致了地方政府,乃至企业偏离正常轨道的行为。比如,地方政府追逐土地财政的收入,就会更多征地,更多卖地。还比如,有的企业追求能以更低的价格拿到土地,以待增值,这就会导致扭曲市场经济的各种各样的行为。

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征地制度改革确实非常必要,而且整个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也是非常必要的。

昨天(28日)消息已经公布了,国务院讨论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将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个过程还可以进一步观察,我想应该朝着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约束征地行为这个方向走。(编注:相关报道详见早报11月29日A36版《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送审人大》、《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土地财政的提法易误导决策》。有评论称,此次是国务院在中共十八大后的第一次常务会议,聚焦农村问题,布置土地有关法律的修订,强调农村以家庭经营为核心、保护耕地等原则。外界预计,此番修改将拓宽补偿安置方式,改变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模式,原本折合在一起的补偿将和安置区别开来。不过,修正案只是原则性规定,外界关心的征地范围、程序优化、审批权是否下放、财产评估是否包括宅基地等有争议的内容,都将留待《土地管理法》的下位法——集体土地征收条例来加以明确。)

征地中矛盾这么多,但是利用的到底怎么样?现在很多人都认为,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城镇化的速度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我想这个事实是存在的。

看一下统计资料能发现,1980年的时候,中国城市建成区的总规模大约5000平方公里,到2010年规模已经扩大到46000平方公里,扩大了8.2倍。但是城镇人口按照现有的统计口径,1980年是1.9亿多人,不到2亿人,2010年是6.7亿人,城市人口大约增加了2.5倍。建成区规模扩大8.2倍,城镇人口只增加2.5倍。

这么快速的征地,但是没有带来更多或者应该等比例增长的城市人口,原因到底在哪里?我想是土地利用中的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所致。不想讲别的,谈谈地价。

各位都能关注到,土地征收之后,不同用途的土地的出让价格差别是非常大的。从国土部公布的今年上半年全国主要城市土地出让价格来看,平均每平方米的商业和经营性服务业的用地价格是5700多元,住宅用地是4500多元,工业用地是659元,每平方米工业用地的价格只相当于商业、服务业用地价格的11%多一点儿,相当于房地产的14%多一点儿,这样一种价格机制,一定会导致工业用地增长的数量非常大,而它的效率相对又会比较低。

从现在来看,供地总量中,按年度平均大约40%左右的土地是出让给工业企业用的,工业中用地的浪费现象是非常严重的。这就需要反思,一方面征地制度要改革,另外一方面用地制度也必须改革。

我曾经在上海做了一个调查,上海一个松江区工业比较发达,我调查这个区原来所有的工业企业12.6万家一共用了11.5万亩的土地,平均每个企业占地9亩。最近,它们以一种新的机制,不是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是主要以出租标准厂房或者特定的设计厂房,用这种出租的办法建了一个新的经济园区,情况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入园的企业平均每家占地不到1.5亩,由于注重了科技进步,引进一些高新科技企业,效率大不一样。去年这个园区中,工业企业平均每平方公里的产出达到136亿元,整个上海市级开发园区平均产出大约是60亿元,高一倍。而这个园区所有的企业所交纳的税收平均每亩地交60万元,松江其他11万多亩地的12.6万家企业平均每亩地只交10万元。

这个例子就可以说明,通过改革,通过转换机制,工业用地节约的余地是非常大的。

来源: 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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