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平水新城原鸿华茶厂2号地块、柯岩旅游度假区A-91-2地块等贰(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上表)
◆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平水新城原鸿华茶厂2号地块若与北侧相邻地块为同一竞得人,则相关指标可统筹。
◆柯岩旅游度假区A-91-2地块内涉及的给水及其他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并自负费用,迁建规划方案须报批。按规划要求,地块若与相邻地块为同一竞得人,则相关指标可统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各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平水新城规划所和鉴湖-柯岩旅游度假区规划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条件的有关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本县无故拖欠出让金或竞得后不按时开工建设的除外),申请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若二个以上竞买人联合竞买的,则联合体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如竞买人不是注册在本县的房地产公司,须于竞得后60天内在绍兴县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25日(工作日)到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0室、321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25日,到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向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0室、321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下午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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