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政策让很多地产销售公司的运转出现了问题,独立承包了一摊房产项目销售的王某也是如此。由于资金链断裂,王某冒充开发商诈骗了购房者的购房款。昨天记者获悉,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被抓后不再有人要债,王某称“里面比外面轻松多了”。
连续几个月没生意
31岁的王某,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顾问。为了能多赚点钱,王某于2011年承包了楼盘的销售业务。“整个项目销售都归我负责。”王某说,从2011年11月开始,北京开始实施各种新限购政策,老百姓买房的积极性都不高,销售状况特别不好,连续几个月都没有卖出房去。
前后扔进去40万
王某说,承包销售以后,各地正好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这让他半年都没有拉到一单生意。楼房无人问津,开销却不断增加,王某有些力不从心。“我有22个业务员,每个人每个月600元工资;6个销售,每个人每个月2000元;1个经理,每个月3000元,另外还有班车每个月5000元;广告费用一个月至少2万元。”王某说,这样算下来,他一个月就需要投入5万多,这个项目前前后后扔进去了40万元。
在一次与客户交谈的过程中,王某发现,客户对购房程序一窍不通。于是,他便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我们这边压力比较大,资金链断裂了,最后一时头脑发热,便挪用了客户的购房款。”
王某说,正常情况下,每卖出一套房,他都能拿到一定比例的利润,但是想到自己亏了几十万,于是他决定冒充开发商,并在中关村找到了一个刻章的,做了开发商的假公章,然后假借开发商的名义,与客户签订了购房合同。假的购房协议签订后,王某直接将13万元首付款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客户发现合同是假的
2012年6月,客户找开发商询问交房时间时才发现,自己签订的合同是假的。随后,王某被警方抓获。
“刚进来的时候,我感觉比在外面还轻松呢,至少没有那么多电话催着向你要钱。”王某说,他当时是一时头脑发热,铤而走险。
昨天记者获悉,王某已经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官称,在与开发商签署合同缴纳首付后,应有一张机打的增值税发票,上面还有开发商的名称。此案中,王某交给客户的只是一张手写的收据,购房者不了解这些规定才会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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