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花园式的城北污水处理厂
围绕南京市2015年绿色都市建设目标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序进度要求,近日,南京正式出台《南京市“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南京将用3年时间,通过新扩建28个污水处理厂、建设4000公里以上管网、重点实施9个项目的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到“十二五”末
全市完成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16.55%、17.26%的目标。昨天,市政府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这个号称史上“最实最严”的治水方案。
【现状剖析】全市水环境质量达标仅六成
位于浦泗公路与滨江大道的桥北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20万吨/天,工程分两期投建,一期工程包括10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二期扩建工程将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该厂服务范围覆盖浦口区中心城区北部的部分地区,包括泰山街道、顶山街道、沿江街道,服务面积共计120.6平方公里。
记者了解到,尽管该厂目前已具备每日10万吨的污水处理能力,但每日实际进水量仅2万吨,也因此,建成的4个污水处理池目前只有两个处于正常运行中。相关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共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60个,其中,主城区7个、三区两县53个,总设计处理能力200万吨/日。但60个污水处理厂中,正常运行的只有24个,不正常运行的22个,仍在调试的6个,未运行的8个。而从进水量看,进水量达到设计负荷75%以上的只有11个,达到设计负荷60%的只有19个。
“全市水环境质量的达标率仅六成左右,主城区河道季节性黑臭现象普遍存在。”市环保局局长包洪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问题不解决,污染减排刚性考核任务将难以完成,实现基本现代化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也难以实现。
【最大规模建设】
新扩建28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提升至270万吨以上
这次水环境治理,被业内人士称为3年“攻坚战”。3年如何攻坚?《方案》一一亮出了史上规模空前的建设任务——
【目标】至2015年6月,全市新建、扩建重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28个,新增处理能力74.6万吨/日,生活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270万吨/日以上,力争达到300万吨/日,全市万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0.35万吨/日以上,郊区县达到0.32万吨/日以上。
【时序】2013年:完成9个新扩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4.2万吨/日
2014年:完成14个新扩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2.1万吨/日
2015年:完成5个新扩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8.3万吨/日
完善污水收集“毛细血管”,3年新建4000公里以上管网
日处理量达到270万吨,如何保证这些污水处理厂“吃饱”,建管网首当其冲。记者了解到,未来,市域范围11个区,都将进行大范围实施雨污分流工程,这也意味着老百姓的小区、家门口道路,前一轮没有实施雨污分流的,这次将集中解决。
【目标】“十二五”末,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5%以上,郊区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街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全市累计新增污水主次干管1303公里以上(主城区597公里,郊区县706公里),新增片区到户支管3032公里以上(主城区2372公里,郊区县660公里)。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污水主次干管2538公里,三年后增加一半;片区到户支管目前还没有,三年新增3032公里,其中主要是在主城区,将新建2372公里。
【时序】2013年,全市计划新增污水主次干管578公里(主城区309公里,郊区县269公里),新增片区到户支管1251公里(其中主城区1013 公里,郊区县238公里);
2014年,全市计划新增污水主次干管383公里(主城区150公里,郊区县233公里),新增片区到户支管859公里(其中主城区624公里,郊区县235公里);
2015年,全市计划新增污水主次干管342公里(主城区138公里,郊区县204公里),新增片区到户支管922公里(其中主城区735公里,郊区县187公里)。
提标:3年一级A污水处理能力达160万吨/日
【目标】重点实施9个项目的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到“十二五”末,全市一级A处理能力达到160万吨/日以上,太湖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时序】2013年:完成2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新增一级A处理能力12万吨/日。
2014年:完成6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新增一级A处理能力26.5 万吨/日。
2015年:完成1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新增一级A处理能力4万吨/日。
【意义】通过提标,降低10%左右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全市实现中水回用,减少污水排放奠定基础。
中水回用:2015年回用率达15%以上
【目标】重点实施完成14个中水回用项目,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能力达到47万吨/日,中水回用比例达到15%以上。
【时序】2013年:完成1个中水回用项目,新增回用能力5万吨/日,中水回用量达到2%;
2014年:完成12个中水回用项目,新增回用能力40万吨/日,中水回用量达到6%;
2015年:完成1个中水回用项目,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日,中水回用量达到15%。
污泥处置:“十二五”末,全市生活污泥深度脱水能力达到1180吨/日
【原则】分散处理、减量出厂、规范运输、集中处置。
【目标】生活污泥100%规范化处置、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5%以上。
【举措】2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套建成污泥深度脱水设施,到“十二五”末,全市生活污泥深度脱水能力达到1180吨/日(以80%含水率计),污泥焚烧及综合利用能力达到500吨/日以上(以60%含水率计)。
监控:4000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须有监控系统
【目标】2013年底前,全市所有5000吨/日及以上、2014年底以前全市所有4000吨/日及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进出口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并与市、区县环保部门联网,按要求传输监测数据,数据传输率不低于90%。
【最大改革】建立“大水务” 实现专业化运营
【新举措】按照城乡一体、上下一体、厂网一体原则,对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职能进行适当调整。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法,利用各级城建平台,对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行统一运营管理。
【最大力度保障】污水处理费提高 考核“一票否决”
【资金保障】适时调整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理顺污水处理的付费机制,将新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纳入新区开发收益进行消化和平衡,制定以土地平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政策。
【监督推进】对工程进展缓慢、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区县、园区和企业,及时预警“亮牌”,督促整改到位。对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污染排放总量超过水环境容量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建立体现“一票否决”硬调控的考核机制,按照“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污水治理项目落实、水环境质量达标”三项并行刚性考核指标,实行综合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一票否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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