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国五条”的第一条就直指“房价控制目标”。业内专家预计,此次房价控制目标出台“更大的作用在于稳定预期”,各地将陆续制定细则,对这一目标给出数字化的规定。但只有建立相应的考核问责机制,地方政府才会更有动力去落实调控措施。
多地酝酿房价控制目标
房价控制目标,对房地产市场而言并非一个新名词,在2011年房价高涨时首次提出,2012年楼市冷清情况下又悄悄隐退。时隔一年,楼市逐渐重返热潮,楼市调控再次聚焦到这一硬性措施。
许多地方开始动起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2月21日发文称,将尽快制定本年度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保持房价基本稳定。武汉市房管局也表示,将于近期出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编注:某专业财经媒体昨日报道,海南住建厅人士称,海南正在起草“国五条”落地细则,预计全国“两会”可能有针对房地产的国家意见出台,需要综合这些情况并最终完善海南的楼市新政。山东住建厅的人士则称,本月底将召集省内各地市开会研究、落实“国五条”。)
2011年初出台的“国八条”对房价控制目标和房价考核问责制度进行规定,要求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随后,各地陆续公布调控目标。除北京表示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2010年相比“稳中有降”外,其他城市都采取了与GDP增长挂钩的做法,将房价控制目标定在10%~13%。
但由于各地公布的目标较为宽松,给房价上涨预留了空间,业内人士质疑“房价控制目标变成涨价目标”。一些地方市场实际感受与统计数字存在“温差”,购房者认为收入还是没有跑赢房价上涨速度。
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主要大中城市房价都有上涨,不少城市涨幅超10%,越过房价控制目标“红线”。其中,海口、成都、长沙、郑州等8城涨幅均超12%。
“相比之下,武汉、广州等城市上涨不足10%,岂不是还有涨价的政策空间。”武汉某大型房企销售总监姚泽伟回忆,2011年底房价涨幅明显加快,但因离目标值还很远,相关部门也就放松了监管。
税收政策或加码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副总监李国政坦言,此次房价控制目标出台更大的作用是稳定预期,“但各地或会将房价控制目标细化分摊下去,实行月度控制。但是只有相应的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才会更有动力去落实调控措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认为,房价控制目标应考虑不同城市房价水平、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物价涨幅等综合因素。张东说,在今年经济向好的背景下,若房地产市场调控有任何松缓,房价上涨势头将会乘机反弹。“在土地财政压力之下,地方政府变相放松调控的冲动仍存。”
张东认为,为完成房价控制目标,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地方版调控措施,包括土地供应、预售监管、保障房供应等。“如果房价继续上行,有关方面还会进一步跟进,出台更加严厉的信贷、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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