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报3月3日讯“二手房个税将由1%-2%改为差额20%”的楼市新政出台,在二手房市场引发巨震。
不少市民非常关心交易差额中,自己的装修,住房贷款利息是否也应该算在内。针对这一问题,记者调查发现,国税总局早在2005年就曾发布相关通知,要求装修费用、房贷利息等都要从出手房屋的差额中减去,然后再计税。
而一条“假离婚、减名字、再卖房不缴税”的传言也在市民中口口相传。
装修费不算在获利中
3月3日上午,上海市民杨先生拿着自己的房产证说道:“我(房子)的装修费、银行贷款的利息,还有买房时候的各种税费,这些还要算进获利吗?”
对此,记者咨询了中介机构人士。21世纪不动产分析人士表示,杨先生所说的实际上是有根据的,按照国税总局2005年发布的《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征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要求,按差额20%计个税,是对其转让净所得额征税。也就是房产收入现值中,要减去房产原值、合理费用、转让税费等费用后的净所得额,并不仅仅是现值减去原值。其中,合理费用是指: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贷款手续费、公证费等。同时,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也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但目前这种方式,不仅要提供税务认可的正式发票和正式凭据,而且征税基准的核算比较复杂。”该人士说。
“假离婚”卖房数量或增加
“‘国五条’的避税方法可免去20%个税: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同拥有……”近日,“离婚避税法”在微博上被疯狂转发。“离婚避税法”真的有效吗?山东瑞麟律师事务所张超律师告诉记者,离婚方案风险很大,而且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样简单,国内不少地区都曾出现离婚中途其中一方改变主意,没有按照原有“计划”执行,最终导致民事纠纷的案例。
有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此次新政的确保留这个免征个税的口子,那么离婚数剧增的可能性较大。“很多家庭,夫妻双方名下各有一套甚至更多房产,那么在卖房时,如果符合这个免征的条件,为了节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去民政部门离婚还是很有可能的。”上述假设如果成立,假离婚数量势必进一步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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