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还在进行中,关于二手房征税引发的楼市冲击波在各地已经显现,这两天的房地产焦点新闻都和各地市民排队忙过户有关。在深圳楼市,这股冲击波已经波及到深圳楼房的租金,来自房地产中介的租金信息显示,由于部分卖家将售房改为租房,部分买家也放弃买房而租房,双方观望情绪浓厚,间接拉抬租金,涨幅最高的可能超过10%。
记者在福田区景田片区走访部分房地产中介,了解到目前景田的租金已有波动,都是因二手房征20%个人所得税而起。景田片区70-80平方米的两房,租金目前高达3500-4000元/月,普遍比原来的价格增加了300元左右;房龄较短且带电梯的房子租金则更贵,莲花路旁的金色家园两房,业主开出得房租价飙升到5000元以上。记者在某中介的价格牌上看到,景田片区旧一点的楼盘如香荔新村的两房租金为3600元,而稍微新一点的带电梯的楼盘(擎天华庭、天健时尚、怡枫尚品等)没有4000元月租甭想住进去。而想租一房一厅的租户也会被现在动辄3000元的月租吓到,比如锦文阁45平方米的一房,租金就有3000元。
这么贵的租金,咋办呢?中介建议不妨考虑合租房。有二房东将整套房租下,其中的单间再拿出来出租,收取差价。振业景洲大厦某大户型就有带洗手间的主人房单独出租,面积大概在20平方米,二房东标价1600元/月。
在金色家园旁的城中村布尾村,贴在墙上的招租小广告的价格也发生了变化。独立单房的起价从原来的600、650、750元,提高到700、750、800元。深圳新闻网记者采访房地产律师获悉,此次“国五条”强调的二手房征收差额的20%个人所得税并非新政,2006年就已经出台,现在买卖双方的恐慌是对政策的误解,其中也与房地产中介的煽风点火有关系。
深圳房地产律师刘子孺表示,按照差额的20%征个人所得税,只是国家再次强调的政策,而非新政。在实际的操作中常会出现二手房交易双方以阴阳合同的形式规避个人所得税,在国土局过户时以房产证的原价过户,私底下双方签订了另一份交易合同,真实的成交价在该合同中有约定。原价过户就不会产生差额,这也就是个人所得税20%的征收执行很难到位的原因。深圳市从2011年7月11日实施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计税,每套商品房都有相应的评估价。如果买卖双方在国土局过户的房产价格高于或等于评估价,则按双方约定的价格计税;如果低于评估价,则按评估价计税。
尽管如此,评估价和市场价的差距还是存在的。一个房地产中介告诉记者,每套房的评估价在国土局的网上可以查,有房产证号和业主身份证号就可以查到评估价。不过按他们的经验判断,评估价不会高于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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