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月首推1000套限价房
相关专题:视点解读 发布时间:2013-04-14
新房导购: 南京(楼盘)市昨日宣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接受公共租赁房和保障性限价房的申请。这是南京首次面向市场推出限价房,而公租房的全面供应由此也拉开了序幕。   2010年以来,南京在四大保障房片区开工建设约1000万平方米,目前,已有九成保障房封顶,至今年底,338栋8.28万套住房将全面竣工。

南京(楼盘)市昨日宣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接受公共租赁房和保障性限价房的申请。这是南京首次面向市场推出限价房,而公租房的全面供应由此也拉开了序幕。

2010年以来,南京在四大保障房片区开工建设约1000万平方米,目前,已有九成保障房封顶,至今年底,338栋8.28万套住房将全面竣工。

保障性限价房在南京是首次供应。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李真介绍说,限价房是指政府制定销售价格、销售对象等条件,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和套型面积定向销售的保障性住房。目前南京共建5000套限价房,首批将推出约1000套。

限价房面向三类群体供应: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具有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含离异单亲家庭及已满35周岁的未婚个人);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定向公租房条件的人才。

首批供应的限价房位于南京四大保障房片区中的岱山片区和花岗片区,套型面积以65平方米、75平方米、85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户型为主。限价房以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的90%确定供应基准价格,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 下转A3版

上接A1版 首次推出的岱山片区限价房销售均价定为8010元/平方米;花岗片区限价房销售均价为8600元/平方米。

据悉,限价房可贷款购买,贷款首付为三成。

南京还规定,限价房自购买发票记载的时间起,满5年方可上市转让,转让时补交原购买价10%的价款。未满5年确需转让的,由保障房管理机构回购,并继续用作保障性限价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骗购限价房的,除按处理时的市场价补足购房款,还将依法记入个人诚信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公租房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供应。

按照当前标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持南京市区常住户口满五年、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含17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新就业人员”为: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五年;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且有稳定收入;在当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人(含配偶)在南京无私有房产,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人。

“外来务工人员”为:在该市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在该市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私有产权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据悉,南京市已从去年12月起接受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迄今约有600户家庭通过审核,他们将于今年6月底入住公租房,租金为每月8元/平方米,是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50%。

而从5月1日起,南京市开始接受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这两类人群须通过用人单位进行申请,公租房租金为每月11元/平方米,是市场价的70%左右。

李真表示,当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新就业人员约1万人,而四大保障房片区兴建的公租房共将达11000多套,从供求来看,应能满足市场需求。

南京同时严格设立了公租房退出机制,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不再符合承租标准的,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在承租期内已购买住房、另行承租房屋或者不在本市就业的,均应按规定及时退出公租房。

来源: 百度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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