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3年市本级公共租赁房申请日常受理开始启动,申请者的准入条件与去年保持一致,即人均年收入低于47691元,申请家庭成员中如有身体残疾、年满70周岁、烈士遗属、见义勇为等情况可优先保障。
根据计划,今年将推出房源2300套,房源主要分布于半山田园、丁桥联合新苑等地。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半山田园租金(含物业费、能耗费)为10.5元/平方米/月,丁桥联合新苑租金(含物业费、能耗费)为12元/平方米/月。
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对象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为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此外,如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其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和个人可在日常工作日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也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下载。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统一向登记注册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无用人单位的,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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