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办出台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意见
相关专题:楼盘快报 发布时间:2014-12-03
新房导购: 连日来,本报对市区森海豪庭、稽山一品等高档别墅区侵占公共绿地、违法建筑等现象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记者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了《越城区行政区域城镇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越城区行政区域违法建筑的处置办法。

连日来,本报对市区森海豪庭、稽山一品等高档别墅区侵占公共绿地、违法建筑等现象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记者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了《越城区行政区域城镇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越城区行政区域违法建筑的处置办法。

9种违建责令限期拆除

《意见》规定,对违法建筑无法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影响的,责令限期拆迁,依法处以罚款。共有以下9种类型:

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且不符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或者超过规划条件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的;

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部分)或建筑高度,且超出合理误差范围的;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在项目用地范围内或者利用建设工程擅自新建、搭建的;

临时建筑未取得临时工程规划许可,不按照许可内容建设或者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

在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临街两侧,或者建筑物共有部分擅自新建、搭建的;   

妨碍相邻合法建筑安全或者导致相邻合法建筑物的通风、采光、日照无法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的;

侵占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用地的;

依附于危房中的违法建筑;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拆除的其他情形。

不适宜拆除的违建,政府可没收处理

对于一些拆除后会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或者对公共利益有损失的违法建筑,《意见》规定可以没收不予拆除,并依法处以罚款。

对于不能实施拆除和拟做没收处理的违法建筑,行政执法部门需向社会公示,并报政府决定。区政府召集规划、国土、公安消防、环保、监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审查。

被没收的违法建筑,可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由竞得者取得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也可以进行租赁使用,经申请后作为廉租房、公租房租赁。

对没收的非经营性用的违法建筑,暂时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经评估后可由原违法用地单位、个人有条件申请回购,今后城市规划需要时依法予以拆除。

没收的违法建筑也可由政府安排使用,视情况给机关、事业、社区等社会公益性单位使用。


来源: 绍兴晚报网
本文标签: 房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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