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自9月19日起实施住房限购。
限购政策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限购政策充分体现“因城施策”总体要求下实施差别化、精细化调控的思路。明确了限购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含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
限购时间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平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平台房屋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限购政策还进一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信息(针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转让合同。违反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交易确认手续,未办理房产交易不得办理房产登记。
专家解读:
虞晓芬:限购只是限制投资、投机的购房者
浙江工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虞晓芬教授认为,今年杭州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明显放大,价格也出现上涨。在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的背景下,杭州逐渐成为购房者心中的价格洼地,加上“G20”峰会的成功举办更是极大提升了杭州的城市影响力,使得外来购房群体更加看好杭州房地产市场。杭州房地产市场整体健康但已经出现了过度投资、投机的“苗头”,过度的投资、投机会提高杭州生活、创业的成本,降低城市吸引力,不利于杭州的长远发展。
限购政策出台非常及时、非常有必要,此前主管部门也已查处部分开发商捂盘惜售行为,体现了维护市场稳定的决心。而此次限购对象是“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说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首次置业还是允许的,限购只是限制投资、投机的购房者,希望购房者能够更加理性、客观的对待市场,共同维护杭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贾生华:“限购”让市场适当降温 平衡各板块库存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贾生华教授认为,在市场出现“非理性”的情况下,有必要出台相应政策抑制市场过热发展,防止区域性风险,保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期部分二线城市也出台了类似限购政策,在外地投资客购房热情高涨的情况下,“限购”政策的出台可以对市场适当降温。长期来看,杭州主城区新房库存量有限,需要进一步通过增加土地供应、优化城市规划、完善住房配套等措施来增加新房供应量。萧山、余杭等区域除了热点板块房价上涨比较明显,库存相对较少,其他非热点板块实际库存量仍然较多,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快医疗、教育等配套的扩展,吸引购房者向这些非热点板块转移。
方张接:外来投资性购房比例过高 杭州房价涨幅尚在可控范围
杭州透明售房研究院院长方张接认为,今年以来,杭州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很多积极变化,但外来购房群体增长较快,整体比例不断攀升,8月份外来购房比例已经达到了33.8%;G20之后的一周,外地人的购买比例达到了39.3%,外地购房者来源进一步扩大化;外来投资性购房比例过高,短期对于消化库存有所帮助,但是从历史经验来看,一个区域外来购房群体过于密集、投资购买比例过高,往往会带来较多的后遗症,产生诸如未来二次供应过大、二手房集中抛售等等问题,不利于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近期杭州房价上涨明显,但无论是与过去几年的纵向比还是与长三角其它城市的横向比,涨幅尚在可控范围。因此,这次出台的政策一方面反应及时,另一方面还是相对温和,更多地释放了政府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志和信号,也留出未来进一步政策操作的空间。在今年来杭购房的外来购房群体当中,74.6%的人购买了一套,25.4%左右的外来购房者购买了两套及两套以上的商品住房,因此,就短期的实际影响而言,对市场的冲击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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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期国内部分二线城市住房价格波动水平加大,合肥、苏州、南京、武汉、厦门、郑州等城市相继出台政策,其中涉及限购政策的主要是苏州和厦门。
苏州规定自8月12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厦门规定自9月5日起,对两类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1.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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