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期通报部分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之后,住建部对外公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根据通知,住建部明确要对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其中包括误导欺诈炒作等行为及捂盘惜售等行为。
在现在的房产市场上,个别开发商的所作所为对消费者而言实在有欺诈之嫌。比如说您要是买了“距国贸30分钟车程”、“紧邻轨道交通”的房子,没准儿会发现早晚高峰出门30分钟变成3小时,而所谓的轨道交通只是“传闻中”正在规划的地铁或者轻轨。
相对而言,破解虚假广告对于消费者来说还算容易一点,只要保持冷静,自己多走走多看看,那些不靠谱的胡诌就会现出原形。但是也有些忽悠,辨别起来就需要一些专业知识了。比如说,我们都知道买房要看“五证”,但究竟是哪“五证”却往往有点迷糊。再加上现在有些开发商开发的楼盘不止一个,有的楼盘又分了一期、二期之类,所以他们拿出来的五证是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是不是和在售楼盘一致,普通消费者就很难搞清楚了。
与此同时,要想在购房的时候多一份理智与冷静,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因为卖房企业的另一个“绝招”就是淆乱视听,人为制造抢购热潮,让你和其他购房者一起进入发烧、头晕的“集体无意识”状态。
比如说,房企可能会提前散布限购、修地铁、建高铁站之类的谣言,会炒作说本地房价已经进入“四万元时代”,然后在开盘当天会告诉你刚才已经卖出去了好几百套,现在只剩下了几十套甚至几套,再不买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于是,你脑子一热就难免会上当,等头脑稍微冷静一点之后,却注意到合同上写的是不想买了定金不退……
专门出台一个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对不正当经营行为依法严处,早就是我们所热切期盼的。接下来,就需要这个通知的相关规定尽快落地,让一批不诚信的开发商受到惩处,起到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从而让房地产市场的经营秩序回到健康的轨道上来。
对于虚假广告,其实就算没有《通知》来重申,也早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去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广告法就已经对房产广告做出了“史上最严”的诸多规定,比如不得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等。“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实施一年多之后,我们期待的是“执法必严”的案例不断曝光。
针对违法违规销售,要想查处并不难,这是因为开发商卖楼往往不会偷偷摸摸,而是会搞一个“盛大开盘”的仪式并广而告之。如果监管部门把“开盘”当成展开监管的“邀请函”,那么谁没有预售证也就不需要外行的消费者去操心了。
至于散布谣言和一房二卖,则纯属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公安部门及时出手,对涉嫌造谣的、欺诈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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